济南出台意见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近日,济南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我市将着力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使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重点培养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禽畜养殖、经济农作物种植等行业的专业合作社,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增收。
据悉,济南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到2015年底,民族村基本实现通公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互联网,并有村卫生室服务、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大院、健身广场、垃圾处理站点,50%以上的民族村建成生态文明示范村。
除此之外,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也要全面提高,全市少数民族中小学要逐步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少数民族小学、初中适龄人口毛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98%以上,初中3年巩固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到2013年底,民族村要建有高标准农家书屋(图书室);到2015年底,民族村要建有文化大院和文化室。而且,少数民族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
在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民生方面,我市将加大民族教育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纳入民族村建设发展规划,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保证外来务工少数民族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我市还将继续做好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办好我市内地西藏中学和新疆班,鼓励优秀教师和师范类学校毕业生到基层民族学校任教。
为提高少数民族的社会保障水平,我市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丧葬、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加大清真网点、少数民族特色养老机构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同时,建立和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民族村或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中心村分期建立社区服务中心,认真做好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医疗、就业、住房、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立法规范药品使用行为 医生开大处方罚5000元2006-11-29
- 济南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启动 保费由单位承担2007-06-29
- 济南实行扶持性价格政策 促进服务业发展2007-07-09
- 济南推出金融新政策 每年千万资金奖励金融业2007-07-24
- 山东济南经济房即将开售 申购“条件”大解读2007-08-27
-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济南将实行廉租房新管理办法2007-08-28
- 济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符合者可申请经适房2007-09-06
- 济南城区土地基准价调整:一级商业用地4500元2007-09-16
- 济南养老保险条例明年实施 流动人员关系可保留2007-09-26
- 规范农产品生产 济南农业地方规范正式发布实施200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