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出金融新政策 每年千万资金奖励金融业

2007-07-24 09:53: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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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起,济南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奖励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以及对金融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对在济南市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总部,根据注册资本情况,一次性补助200万-2000万元;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为加快省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推动济南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7月23日,济南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推出了一系列扶持银行业发展的具体政策。

  专家指出,这一系列创新的、力度颇大的新政策的推出,在全国城市都不多见。

  据了解,金融业已经成为济南市纳税第一行业。本次推出的《意见》,适用于所有济南市范围的银行企业。不久,还将推出针对证券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

  《意见》还对推进“诚信济南”建设作出相关规定,包括加快建设社会征信体系,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兑现落实各项政策和承诺;对信用好的企业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商年检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不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制裁和曝光等。

  推动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人才是关键。《意见》对此也制定了专门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引进国内外高级管理人才,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人事部门要积极为金融机构提供系列基础性服务,还要对金融机构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的,在立项申请、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家属子女来济落户的,公安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在户口迁移等方面提供便利;家属来济工作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子女入学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记者 胡近东 通讯员 戚伟)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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