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出台鼓励畜牧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办法
记者8月11日从威海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奖励畜牧产业单位,符合条件者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近日,我市出台鼓励畜牧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办法,将对符合条件的畜牧产业单位进行奖励。对畜超对接蛋鸡规模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当年新上生猪、肉鸡规模养殖场,每场奖励5-10万元;对当年从国外引进水貂5000只以上的奖励5万元,1万只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奖励3-5万元,20万元以上的奖励5-8万元;对畜牧旅游示范点每处奖励5-10万元。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区市财政、畜牧部门申报,经区市财政、畜牧部门初级验收后择优向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申报。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对县级申报项目进行复验,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奖励单位和奖励金额。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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