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行政违法预防工作意见
3月11日,记者从威海市法制办获悉,威海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预防工作的意见》,围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执法三方面的工作,抓住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补救三个环节,通过完善预防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畅通投诉渠道,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据悉,威海市是省内首个出台加强行政违法预防工作意见的地级市。
在抓好事前预防方面,《意见》主要提出了包括加强法制教育、严格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强制实施工作、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重点领域法律宣传、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10项内容。
《意见》提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机制,完善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经济顾问的作用,注重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意见》要求对各市区、开发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管理,改变被动监督的工作模式,在常规备案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定期抽检的方式,及时发现违规制定侵害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杜绝红头文件违法。
在强化事中监督方面,《意见》提出,强化法制监督职能,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领域,通过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执法监督等活动,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还要畅通投诉渠道,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
在注重事后补救方面,《意见》要求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加强行政应诉,积极推行行政调解,做好舆情应对。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引入社会监督,对违法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变更的坚决变更,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
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是我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给行政权力运行戴上了一副“紧箍咒”,将有效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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