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价局昨出台调价新规

2013-08-23 15:42:00 来源:淄博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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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 8月22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对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出租车燃气附加费标准等作出调整。

  据市物价局副局长路荣伟介绍,我市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是在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调整上游天然气价格的大背景下,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的。除民用气价格暂时不作调整外,将天然气价格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两部分(存量气为2012年各地和用户的实际使用气量,增量气为用户超出2012年用气部分)。存量气部分,每立方米上调0.34元,即由现行的2.95元/立方米调整为3.29元/立方米;增量气销售价格执行4.2元/立方米。

  这次天然气调价对我市影响较大,初步匡算,仅存量气部分预计将增加支出3.37亿元。 增量气门站接气价格比现行接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1.3元左右,按照我市今年天然气用量预计增长10%测算,全年增加支出约1.39亿元。两项合计预计全市一年将增支4.76亿元。考虑到用气大户承受能力和一些老用户利益,以上价格作为最高限价,允许企业双方协商,适当下浮。由于上游供气公司7月10日已经调价,因此,工商业等非居民用气,燃气公司要按照新价格向用户找补差价。

  对车用天然气价格的调整,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考虑:一是按照优质优价原则,适当提高出租车起步费标准。我市出租车起步价分为普通型、标准型和豪华型。现行的标准是,不分车型档次,一律执行起步价格6.5元/车次(含0.5元的燃气附加费)。为了鼓励出租车行业更新车辆上档次,提升城市形象,这次调价中将普通型、标准型出租车起步费由现行的3公里6.5元/车次(含0.5元的燃气附加费)提高到7.5元,每乘次提高1元;豪华型出租车(远舰、宝来、志俊等三种车型)起步费由现行的6.5元调整到8元,每乘次提高1.5元。二是适当提高出租车公司管理服务费,维护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行。三是在坚持“双自愿”的基础上,确定了电招预约出租车服务费标准,每次收取4元电招费用,出租车业户与电招平台对半分成。

  据物价部门大体测算,天然气提价后,出租车业户每台车月增加支出约500元左右,加上提高100元的管理服务费后,每台出租车月增加成本约600元左右。这次提高燃气附加费标准并入到计价器内之后,天然气调价影响完全能够消化并有盈余。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