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2013-06-14 10:19:00 来源:淄博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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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 《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已于6月1日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市城管执法局一方面对现存量户外设施进行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严把新设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关,促进户外广告设施更加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对中心城区内现有的户外电子显示牌(屏)、广告牌、灯箱、霓虹灯、招贴栏、充气物、彩旗、条幅、实物模型、建筑围挡广告等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户外广告设施电子档案。对符合《条例》规定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按照程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予以保留;对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和无障碍设施及利用人行道、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利用危房、违法建筑物等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坚决予以拆除。

  成立行政许可科,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业务。一是严把材料受理关。印发《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理流程》,明确户外广告审批所需材料,严把申请材料审核关口,规范广告审批。二是严把实地勘察关。对新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由所辖区城管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提出设置意见。三是严把日常巡查关。加大对新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巡查力度,严查不按批准的位置、形式、规格、数量、材质等要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行为。截至目前,该窗口共收到广告设施设置申请50余份,其中,经审核后受理23份,批准新设置广告设施9处。

  (李春波 黄凯)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