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用房屋配给教研用房优先安排

2013-03-13 14:00:00 来源:淄博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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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孙艳芹)昨日,我省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公用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打破公用房屋占有使用“终身制”,公用房屋配给优先安排教学科研用房。

  我省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公用房屋的科学配给、有效利用,提高公用房屋的使用效益,实现公用房屋管理工作规范化。各高校要制定公用房屋管理办法,明确公用房屋管理、使用部门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用房屋管理、使用、调配规程,制定公用房屋配给定额标准和调配办法,建立公共房屋使用专项登记制度和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公用房屋监督考核,杜绝闲置浪费、擅自改变用途和私自出租转租等不规范用房现象;定额配给,超额有偿使用,实现公用房屋管理工作科学化。公用房屋配给,要坚持教学、科研用房优先安排的原则,在优先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公用房屋的资源现状和可能,努力改善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我省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公用房屋动态调控机制,对使用率高、配给不足的要及时增加配给;对利用率低或长期闲置的,要及时收回和重新调配,坚决打破公用房屋占有使用“终身制”。各高校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校园网络为依托,建设公用房屋管理系统,实现公用房屋管理工作现代化。今年年底以前,要安装运行《公用房屋管理系统》。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