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为应对禽流感对家禽生产影响 每只补贴10元

2013-05-04 10:15:00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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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H7N 9禽流感对家禽生产影响

  淄博对家禽产业进行扶持

  政府对部分种禽每只补贴10元

  晨报淄博5月3日讯 今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为积极应对H7N 9禽流感对家禽生产的影响,维护淄博家禽养殖、加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淄博将对种禽生产、活禽加工收储等进行补贴。

  淄博市将对种禽生产进行补贴。以2013年3月31日畜牧部门统计存栏数据为准,对父母代种禽场,财政按每只10元标准补贴,市财政承担40%、区县财政承担60%(其中沂源县市财政承担60%、县财政承担40%),其他养禽场补贴办法由各区县自行研究确定。

  同时,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贴,省财政承担40%,其余部分市财政承担40%、区县财政承担60%(其中沂源县市财政承担60%、县财政承担40%),以缓解家禽产销矛盾。

  在进行补贴的同时,淄博还采取措施,减轻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负担。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为了维护家禽及产品正常流通,淄博要求在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防疫、产地检疫、道路检查和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监管的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要求各区县加大家禽产品消费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协会、肉鸡企业、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肉鸡安全状况、鸡肉营养特点、高温烹饪烹调方法等,引导居民增加禽产品消费,促进家禽生产恢复。

  淄博要求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市里政策,尽快落实具体配套措施,研究出台其他扶持政策,确保全市养禽业稳定健康发展。(记者 姬连庆)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