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为应对禽流感对家禽生产影响 每只补贴10元
应对H7N 9禽流感对家禽生产影响
淄博对家禽产业进行扶持
政府对部分种禽每只补贴10元
晨报淄博5月3日讯 今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为积极应对H7N 9禽流感对家禽生产的影响,维护淄博家禽养殖、加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淄博将对种禽生产、活禽加工收储等进行补贴。
淄博市将对种禽生产进行补贴。以2013年3月31日畜牧部门统计存栏数据为准,对父母代种禽场,财政按每只10元标准补贴,市财政承担40%、区县财政承担60%(其中沂源县市财政承担60%、县财政承担40%),其他养禽场补贴办法由各区县自行研究确定。
同时,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贴,省财政承担40%,其余部分市财政承担40%、区县财政承担60%(其中沂源县市财政承担60%、县财政承担40%),以缓解家禽产销矛盾。
在进行补贴的同时,淄博还采取措施,减轻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负担。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为了维护家禽及产品正常流通,淄博要求在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防疫、产地检疫、道路检查和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监管的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要求各区县加大家禽产品消费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协会、肉鸡企业、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肉鸡安全状况、鸡肉营养特点、高温烹饪烹调方法等,引导居民增加禽产品消费,促进家禽生产恢复。
淄博要求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市里政策,尽快落实具体配套措施,研究出台其他扶持政策,确保全市养禽业稳定健康发展。(记者 姬连庆)
责任编辑:苏志鑫
新闻关键词:淄博
- [淄博]公用房屋配给教研用房优先安排2013-03-13
- 淄博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2013-03-20
- 解读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新规2013-04-15
- 下月起淄博按“星”收取物业费2013-04-16
- 淄博市出台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办法2013-04-23
- 淄博市规范户外广告管理2013-06-14
- 淄博:八大产业可申报创新发展重点项目2013-07-12
- 淄博市修订退役士兵安置办法2013-07-20
- 淄博市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2013-07-24
- 淄博市出台剩饭剩菜管理办法2013-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