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口计生委公布2013年度有奖举报办法
淄博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市人口计生委对2012年有奖举报办法进行了修改,确定了2013年度有奖举报办法,举报2012年以来违法生育二孩的,奖励现金2000元;举报2012年以来违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奖励现金3000元。
据了解,按照《办法》规定,举报范围为违反政策生育的;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的;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举报者可以采用来人举报、电话举报、写信举报和网络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市人口计生委将严格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新《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是,举报2012年以来违法生育二孩的,奖励现金2000元;举报2012年以来违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奖励现金3000元;举报2011年及以前违法生育的,按上述同等情况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举报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奖励现金5000元;举报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现金3000元;举报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的,奖励现金2000元;举报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奖励现金1000元。淄博市人口计生委的公开举报电话:2180764。
(记者 沙红翠 赵晓雯)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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