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聊城市严禁以送节礼等形式搞相互走访

2013-09-19 11:36: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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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日,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从严要求、文明过节的通知》,要求全市组工干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严禁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以送月饼、送节礼等形式搞相互走访、拜节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以及礼品、土特产品;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各种名目突击花钱;严禁参加影响公正履行职责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应酬、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超标准接待、挥霍浪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由,组织参观游玩。

  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确保本地本部门不出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如有违反以上要求,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记者 岳耀军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