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出现重度污染要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

2013-09-03 08:38: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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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目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暂行)》的通知。我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时,发布预警信息。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天气。重度污染,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启动II级预警。严重污染,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启动I级预警。

  市环境监测站每天通过网站(http://www.lchbj.gov.cn)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市民还可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本市还将通过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市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解决应急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具体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组织落实。

  当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信息,提醒公众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号召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及时组织会商,根据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判断污染发展趋势,如将持续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报请指挥长立即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发布应急指令,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降至相应级别范围,且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时,指挥部办公室要向指挥部提出解除相应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经指挥长批准后解除。 (记者 刘敏)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