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改进作风“九条禁令” 严禁态度冷硬横

2013-03-27 08:43:00 来源:胶东在线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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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网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年”的安排部署,督促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品质,近日,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烟台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九个严禁”规定》,明确提出九条禁令,即:严禁服务态度冷硬横、严禁办事信息不公开、严禁一次告知不全面、严禁法规之外设门槛、严禁违反规定乱检查、严禁下达指标乱收罚、严禁指定中介搞服务、严禁受理投诉推拖挡、严禁吃拿卡要谋私利。

  《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继续严格遵守“十要十不准”和“禁酒令”等规定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年”提出的“三查”要求,围绕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各级纠风部门和优化发展环境协调机构,将加大对“九个严禁”等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采取会议调度、面上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并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报曝光影响发展的典型案例,确保“九个严禁”等规定真正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烟台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九个严禁”规定

  一、严禁服务态度冷硬横。

  以“服务态度零投诉”为目标,主动服务、热情周到,严禁接待服务对象方法简单、口气生硬、态度蛮横。

  二、严禁办事信息不公开。

  在办事窗口显要位置设立公开栏,增强政策规定和政务信息透明度。严禁违反规定不公开、假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三、严禁一次告知不全面。

  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采取设置流程图、印发“明白纸”等形式,一次性告知全部办事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严禁出现因告知不全面造成办事人员反复往来现象。

  四、严禁法规之外设门槛。

  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既要严格执行法规,又要灵活运用政策,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严禁在法规之外私自设立门槛刁难企业和群众。

  五、严禁违反规定乱检查。

  继续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每月1日至23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出现重大突发性事件外,一律不准到企业检查。严禁无法定依据或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严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六、严禁下达指标乱收罚。

  实行“阳光收费”,收费、罚款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执行。严禁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

  七、严禁指定中介搞服务。

  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执法部门脱钩工作,实现中介服务市场化运作。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对象加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并收费,严禁将指定中介服务与行政许可、审批等挂钩。

  八、严禁受理投诉推拖挡。

  要认真受理咨询、投诉,凡实名咨询、投诉,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严禁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严禁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

  九、严禁吃拿卡要谋私利。

  坚持秉公用权、廉洁执法。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以及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烟台市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十要十不准”规定

  一、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准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不准以任何理由讨价还价、打折扣,不准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作风散漫、纪律松弛。

  要严格执行日常工作纪律,不准在工作时间炒股票、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违反会场纪律和请人代会。

  三、要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简单粗暴。

  要大力倡导亲企爱民的作风,对服务对象热情周到、主动服务,不准简单粗暴、口气生硬、态度蛮横,更不得故意刁难。

  四、要坚持依法行政,不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要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给服务对象造成延误和损失;不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五、要进一步提速增效,不准推诿扯皮、懒散拖沓。

  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准设置繁琐办事程序,无故拖延不办。

  六、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不准加重企业负担。

  要坚决制止乱摊派行为,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向服务对象摊派款物、强拉赞助、强买强卖、强拉广告,不准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管理服务对象参加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

  七、要提高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不准损害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履行公开承诺的职责,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不准违反规定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不准搞假公开。

  八、要规范从政行为,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从中谋取好处。

  九、要严格“三公”管理,不准奢侈浪费。

  要进一步完善接待制度,公务接待要文明、热情、得体、节俭,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除重要外事接待活动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十、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不准打击报复。

  要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企业和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建议要积极妥善处理,不准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理不睬,不准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准在整改处理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不准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