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评职称 烟台农民职称评价暂行办法出台

2007-12-26 09:43:59 来源:山东电视台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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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农民技术职称评价暂行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农民也可像城里工人一样评职称、享优惠。明年1月1日起,烟台市将在全市农村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是表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称号。凡在农村生产第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财会与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种桑养蚕及种植烟草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的,均可报名参加评定。技术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根据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还可加注农学、果树、蔬菜、畜牧、兽医、农村会计、水产等专业类型。

    评定农民技术职称,将以工作实绩和解决农业生产中技术问题的实际能力为主要依据,并考虑实际科技知识水平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在周边的示范带动作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特别是那些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创新,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或获得市地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可不受学历和工作时间的限制,直接破格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

  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定,由烟台市农业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不收取评审费和资格证书费。获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优先接受县、乡聘请,承担试验、示范、推广和工程项目;优先参加各种培训班、学术会议;优先获得有关业务部门的技术资料、提供的良种等生产资料。(柳光武)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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