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出台措施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

2013-05-03 10:28:00 来源:临沂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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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日讯 (记者付然锋)4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对家禽生产的影响,维护家禽养殖、加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参照市里政策,尽快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措施,确保全市家禽业稳定健康发展。

  对种禽生产进行补贴。以2013年3月31日存栏数为准,财政按每只种禽3元标准对父母代种禽场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贴,由各级财政承担,省财政补助80%,市财政补助10%,县区财政补助10%,缓解家禽产销矛盾。减轻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负担。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维护家禽及其产品正常流通。在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防疫、产地防疫、道路检查和严格规范活禽市场监管的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将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加大家禽产品消费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将组织行业协会、肉鸡企业、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肉鸡安全状况、鸡肉营养特点、高温烹饪烹调方法等,引导居民增加禽产品消费,促进家禽生产恢复。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