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复:批准!

2023-07-16 14:54:2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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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6日讯 7月14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8#、9#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

  8#和9#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3〕110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8#、9#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滨政呈〔2023〕14 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滨州港口岸海港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8#和9#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