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摘 要
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扩大公众政务参与
( 一 )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 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 3 个 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 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 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各 市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 策措施不少于 1 次。要强化专家库建设,扩大专家解读团队规模,为专家学者了 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注重政策解读的易读性, 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便于群众接受。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 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 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各市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 二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市各部门要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要政 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省政府办公厅的舆情督办函,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调查、处置、回应工作,并以正式函件的形式报送调查、处置和回应工作情况。各市各部门 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购买舆情监测第三方服务。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 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信息舆情 报送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86 号 ) 要求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 处置,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 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 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 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 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 三 ) 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各市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 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 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提升信息传播效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 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 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 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 媒体采访渠道,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供信息服务 ;建立媒体参与 机制,创造条件安排中央、省和当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政府有关重要决 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市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来源:省政府官网(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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