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治污新举措 领导分类“一包到底”督促污染源排放达标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该局建立了超标排污企业领导包案制度,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服务,提高全市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据了解,根据包案制度,对涉及全市国控、省控污染源、重金属污染源、直排海污染源、石化区污染源等重点污染源出现违法超标排污的,由所在辖区环保局实施领导包案负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对同一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能力可以满足达标排污需要,但年度内两次超标排污的,由辖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包案解决;当被包案企业第三次出现超标排污时,转由辖区环保局副局长或监察大队大队长包案解决;对同一企业年度内第四次出现超标排污的污染源,由辖区环保局或环保分局局长包案。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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