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府出台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暂行管理办法

2013-08-06 10:15:00 来源:山东省交通厅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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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确保高铁广场道路运输秩序井然有序,印发了《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规定出租车、公交车、社会车辆(含送站出租车)驶入泰安站前道路时应当按规定道路和指示标示等要求行驶,社会车辆超过停留规定时间的,将按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予以收费,严禁违规行驶及乱停乱放。同时,办法规定广场内禁止出租汽车非法揽客、宰客、拒载、不打表等违规行为,违者由广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