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无需暂住证
人民网济南7月3日电 7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距离198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经27年。为了配合新法的实施,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开放43个城市可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无需暂住证(居住证)。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李军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依据现行规定返回户籍所在地才能申请或换发、补发因私出入境证件,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较高,往返奔波非常不便,公安部从实际出发,人性化考虑,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如果想办理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不用再舟车劳顿回到户籍所在地,只需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即可。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
享受便利政策的居民申请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除需要提交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暂住证、居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在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增设多个窗口为居民服务。据该局副局长孙峻介绍,暑期即将来临,出境旅游、探亲人群增多,出入境业务也随之加大,仅6月份,就办理出入境业务26000余个,办证率每年30%的递增。为此,服务大厅广泛接受群众提出的建议,把原来的指纹采集窗口由一个增到3个。为了方便群众缴费,增设了POS机,并且在大厅特设了零钱兑换处,这些都是便民利民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近年来,济南市出入境人员连年增长,2012年该市办理市民出国境21.5万人次,比2011年增长22.5%。济南出入境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出入境管理局通过济南市公安局电子政务平台“济南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网上回复申请人咨询5700余条;通过民生警务平台对出入境办理群众办理告知、提示、回访业务3万余件,满意率高达99.53%,利用双向速递模式为群众办理付港澳游再次签注申请962人次,已办结716人。(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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