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幼儿园管理办法 公办幼儿园有望划片招生

2013-04-16 08:18: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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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 日前,《山东省幼儿园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出炉。根据草案,我省公办幼儿园及接受政府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望实现“划片招生”。

  草案拟规定,县以上政府应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城镇新建居住区幼儿园应以政府建设为主,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及接受政府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财务公开、不以营利为目的并经过县(市、区)教育部门认定的民办幼儿园)应逐步划定服务范围,就近接受适龄幼儿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另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学前教育的,可就近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其流入地政府和普惠性幼儿园应创造条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幼儿园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要责令其改正,视情节给予其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若情节严重,可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赵云龙)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