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孔子提升山东文化品牌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振兴的意见》

2010-07-27 08:29:20 来源: 山东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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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在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振兴大会上了解到,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该《意见》从起草到出台历时一年的时间,重点发展文化产业、实施创意山东计划、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品牌等。

  大手笔布局

  ①

  重点扶持百个文化产业项目

  《意见》指出,要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的机遇,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十大产业。要培育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对一些重点园区进行重点扶持。在3-5年内建设年产值过百亿元的园区(基地)10个,过20亿元的园区(基地)100个。

  《意见》要求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按照规定使用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发展100个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比较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项目。

  ②

  打好八张牌

  借文化遗产打造文化创意

  《意见》中指出,要打造孔子核心文化品牌,推动齐鲁文化走向世界。实施齐鲁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挖掘开发利用全省丰富的文化资源。

  名人文化品牌。深入研究挖掘孔子、孟子、孙子、墨子、荀子、曾子、董子、诸葛亮、王羲之等名人文化内涵,开发名人文化旅游、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促进名人文化产业化。稳步推进文化标志城的规划建设,创新孔子文化产业载体。

  文化创意品牌。扶持发展重点创意设计企业,发展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数字传输、新型文化装备制造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兴文化产业品牌。促进青岛、烟台、济南三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建设。

  文化企业品牌。打造一批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支持国有报业、出版发行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做强大众报业、山东出版、山东新华传媒等新闻出版发行企业品牌。加快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电影院线建设,做大山东影视企业品牌。

  文化产品品牌。重点支持核心层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提高报刊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鲁版报刊品牌影响力。推出更多影视精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及出版物。打造更多优秀舞台剧和传统戏剧。

  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打响“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培育“好客山东贺年会”品牌。建设沂蒙、胶东、渤海、鲁西南等革命老区旅游线,叫响红色文化旅游品牌。

  文博会展品牌。提升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会运作水平,打造成我国东部文化交流和产品交易的重要平台。提升孔子文化节、山东文化艺术节、泰山登山节、潍坊国际风筝会、青岛啤酒节等节会品牌。

  民俗工艺品牌。大力发展潍坊风筝、杨家埠木版年画、剪纸、胶东面塑、陶瓷琉璃、黑陶、鲁锦、柳编等特色工艺产品。

  区域特色品牌。充分挖掘、整合齐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泉水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运河文化等区域文化资源,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文化产业品牌格局。

  推销好创意

  资助文化产品出国门

  ③

  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加强出口渠道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文化企业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

  扶持新技术

  ④

  手机、电视和电脑三屏融合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手机、电视和电脑三屏融合。支持有线广电网络开展互联网接入及信息服务(ISP/ICP)、视频点播、IPTV等增值业务。积极开发数字出版业务,推动纸质有声读物、手机报刊、电子图书、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业态快速发展。


  影院新模式

  ⑤

  鼓励院线跨地区整合

  大力发展文艺演出院线,通过组建演艺联盟、统一票务网络等形式,推进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推动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建设,鼓励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跨地区整合。

  本版撰稿 记者 李红艳

  本版摄影 记者 龚辉  昨天,记者在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振兴大会上了解到,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该《意见》从起草到出台历时一年的时间,重点发展文化产业、实施创意山东计划、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品牌等。

  大手笔布局

  ①

  重点扶持百个文化产业项目

  《意见》指出,要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的机遇,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十大产业。要培育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对一些重点园区进行重点扶持。在3-5年内建设年产值过百亿元的园区(基地)10个,过20亿元的园区(基地)100个。

  《意见》要求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按照规定使用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发展100个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比较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项目。

  ②

  打好八张牌

  借文化遗产打造文化创意

  《意见》中指出,要打造孔子核心文化品牌,推动齐鲁文化走向世界。实施齐鲁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挖掘开发利用全省丰富的文化资源。

  名人文化品牌。深入研究挖掘孔子、孟子、孙子、墨子、荀子、曾子、董子、诸葛亮、王羲之等名人文化内涵,开发名人文化旅游、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促进名人文化产业化。稳步推进文化标志城的规划建设,创新孔子文化产业载体。

  文化创意品牌。扶持发展重点创意设计企业,发展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数字传输、新型文化装备制造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兴文化产业品牌。促进青岛、烟台、济南三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建设。

  文化企业品牌。打造一批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支持国有报业、出版发行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做强大众报业、山东出版、山东新华传媒等新闻出版发行企业品牌。加快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电影院线建设,做大山东影视企业品牌。

  文化产品品牌。重点支持核心层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提高报刊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鲁版报刊品牌影响力。推出更多影视精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及出版物。打造更多优秀舞台剧和传统戏剧。

  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打响“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培育“好客山东贺年会”品牌。建设沂蒙、胶东、渤海、鲁西南等革命老区旅游线,叫响红色文化旅游品牌。

  文博会展品牌。提升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会运作水平,打造成我国东部文化交流和产品交易的重要平台。提升孔子文化节、山东文化艺术节、泰山登山节、潍坊国际风筝会、青岛啤酒节等节会品牌。

  民俗工艺品牌。大力发展潍坊风筝、杨家埠木版年画、剪纸、胶东面塑、陶瓷琉璃、黑陶、鲁锦、柳编等特色工艺产品。

  区域特色品牌。充分挖掘、整合齐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泉水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运河文化等区域文化资源,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文化产业品牌格局。

  推销好创意

  资助文化产品出国门

  ③

  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加强出口渠道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鼓励文化企业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

  扶持新技术

  ④

  手机、电视和电脑三屏融合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手机、电视和电脑三屏融合。支持有线广电网络开展互联网接入及信息服务(ISP/ICP)、视频点播、IPTV等增值业务。积极开发数字出版业务,推动纸质有声读物、手机报刊、电子图书、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业态快速发展。


  影院新模式

  ⑤

  鼓励院线跨地区整合

  大力发展文艺演出院线,通过组建演艺联盟、统一票务网络等形式,推进主要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推动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建设,鼓励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跨地区整合。

  本版撰稿 记者 李红艳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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