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出台意见 小学每个班不得超过45人

2007-01-30 08:19:04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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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努力解决中小学“大班额”的现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同时要保证中小学生有充足的睡眠和体育锻炼时间。

  《意见》同时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以改制为名提高收费标准。纠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特长班、实验班的做法,不得搞“校中校”。

  《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让学生有充足的睡眠和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的睡眠,初中学生每天9小时的睡眠,高中学生每天8小时的睡眠,确保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不超过1.5小时,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未经批准不得搞各种学科知识竞赛,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对违规当事人3年内评定职称和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该学校不得被评为规范化学校。

  此外,《意见》要求要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依法保障经济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和弱势群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时,逐步实现县域内统一工资发放标准,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记者 董钊 实习生 李欣琦)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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