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现代产业竞争性用地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孟祥风)为规范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项目用地管理,我市日前出台了现代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竞争性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对支持重点、审批程序、考核评估等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支持重点上,对符合我市“1669”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的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给予支持,优先支持承载园区内项目、建链补链强链项目。在审批程序上,辖区内项目单位提出用地申请后,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把关,对获批项目建设进度和土地使用作出书面承诺。市里组织专家对项目立项、项目设计、投资总额、开工计划、投资强度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支持项目。经公示后,下达用地许可指标。
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供地项目纳入市级重点调度的项目名录,由市产业办会同相关部门每季度调度一次进展情况。每年12月份,市产业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年度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对按照承诺和要求进行规范建设的项目,下一年度优先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对弄虚作假、达不到建设进度要求或将土地指标挪用的,下一年度扣减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应土地供应指标。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及擅自调整位置等,一经发现,严格按违法用地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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