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报讯 (记者付生)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恐怖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市环保局下发了《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情况,能迅速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根据《预案》,我市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把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相应发布红色(一级)、橙色(二级)、黄色(三级)、蓝色(四级)四档预警。其中,红色预警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市政府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县级政府发布。当发布红色、橙色和黄色预警时,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马上进入待命状态;同时根据预警级别,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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