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 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给予保障
鲁网10月13日讯(记者 范金鑫)10月13日,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给予保障。 会上,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永振介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稳就业保就业目标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持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健全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助力全省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积极构筑技能人才培育集聚新高地。
一是统筹资金支持开展技能培训。201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省各级财政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筹集62亿元,支持开展大规模补贴性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同时,积极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开展技能培训,重点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力度,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培养更多技能型后备人才,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高技能人才储备。
二是支持打造技能人才培养优质平台。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68亿元,支持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优质专业建设工程,对遴选入围的技工教育优质校和优质专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建设补助;支持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对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重点集训基地和省级集训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建设补助,对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给予20万元建设补助,助力全方位打造服务产业发展、特色鲜明、互为补充、国内一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载体。
三是健全完善技能人才激励制度。为营造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2021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612万元,兑现齐鲁首席技师、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技能人才津贴;同时,统筹安排资金,对在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和教练团队,按赛事等级分别给予2000元至60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激励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为全面实现全省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贡献财政力量。一是继续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专项债券等财政性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引导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合力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是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调整补贴性技能培训目录,加大对新业态、新产业培训补贴力度,扩大高级工以上补贴性技能人才培训规模。三是持续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落实技工教育优质校、优质专业奖补政策,加大专项债券向技工院校倾斜力度,高标准打造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更多更好地培养技能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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