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符合条件、带动力强、收益较好的先行区重点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鲁网9月13日讯(记者 范金鑫)9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财政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三年财政政策》)。 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崔宗涛介绍,这次省政府出台的一揽子财政政策,涵盖了税费调节、资金投入、体制激励、政策引导等诸多方面,是一套靶向准、落点实、含金量高的政策“组合拳”。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一是细化配套政策。为确保《三年财政政策》落实落地,省财政厅同步制定了《2023年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具体财政政策措施》。我们将以这一揽子政策为统领,进一步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细化形成“落实脚本”和“操作指南”,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支持方式、申报流程等,切实保证各项政策的有效性、可及性。同时,积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送政策上门”,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能享尽享,让政策红利尽快转化为发展红利。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将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先行区重大战略、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在预算安排上,紧紧围绕《三年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方向科学安排预算,集中资金保障政策落实;在政府专项债券分配上,对符合条件、带动力强、收益较好的先行区重点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三是注重财金联动。推动先行区建设,仅靠财政投入远远不够。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覆盖动能转换、区域发展、科技创新等绿色低碳全领域的政府引导基金、融资担保、股权投资体系。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财金联动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综合运用奖补贴息、政府基金、股权投资等手段,为市场主体增信,为实体经济赋能,为先行区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活水”。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资金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对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的政策资金,充分运用预算评审、绩效评价、财会监督三把“利剑”,加强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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