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一五社会救助和优抚保障等情况发布会直播

2011-04-06 10:51:32 来源:山东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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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6日10:51:41]山东新闻网: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11年4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救助和优抚保障等工作情况。届时,本网将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2011年4月7日10:01:27]山东新闻网:发布会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省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孔繁轲主持。

[2011年4月7日10:01:32]孔繁轲: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2011年4月7日10:02:32]孔繁轲: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民生问题尤其是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优抚保障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推进落实的工作力度,全省社会救助及优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我省城乡低保制度全面建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稳步发展,困难群众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深入开展,优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丰富,救灾应急反应更加快捷高效,新型孤儿保障机制初步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逐步健全。这些工作,保障的是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的是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4月7日10:02:35]孔繁轲:今天,我们举行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东先生,介绍“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救助及优抚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1年4月7日10:02:38]孔繁轲: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省民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也参加了今天的发布会。

[2011年4月7日10:02:41]孔繁轲:下面,请王建东先生介绍“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救助及优抚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1年4月7日10:03:33]王建东: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民政厅,向多年来一直关心并大力支持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2011年4月7日10:03:42]王建东:“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对社会救助、救灾、孤儿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民政部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恪尽职守,狠抓落实,倾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全省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1年4月7日10:03:48]王建东:一、致力于制度的创新和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体系。

[2011年4月7日10:03:50]王建东:在社会救助方面:一是不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施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等特困城市低保家庭给予重点救助。建立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与物价波动挂钩的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比对机制。二是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07年,全省17个市全部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并明确农村低保资金负担办法,中央补助连同省级财政投入,对东、中、西三类地区实行不同标准的补助。三是建立完善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

[2011年4月7日10:03:53]王建东:农村五保实现由集体供养到财政保障的根本转变,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四是初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7年底,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在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的基础上,实施大病救助及门诊救助,推广了“一站式”即时结算试点经验。五是创新建立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制度。两年来,省级共下拨福彩公益金2048.2万元,对10241名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实施了入学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

[2011年4月7日10:04:57]王建东:在优抚方面:一是普遍建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2007年8月,省政府颁发《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08年9月,全省普遍建立起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政府补助为重点、以社会优惠减免为补充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二是优抚住房保障试点取得成功。在莱芜市试点探索以社会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依托、以政府分类补助为重点、以社会优惠减免为补充的优抚住房保障制度。2010年,莱芜试点经验被推向全省。三是全面普及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在全省逐步建立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被民政部誉为“开辟了传统优抚工作的新领域”。

[2011年4月7日10:06:52]王建东:在救灾方面:省政府成立了省减灾委员会,绝大多数市、县(市、区)成立减灾委员会,全省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全省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遍及市、县,初步形成乡村、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基本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大大增强。

[2011年4月7日10:06:58]王建东:在孤儿保障方面: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和1000元的标准向城乡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全省正式建立孤儿保障制度。

[2011年4月7日10:07:03]王建东: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基本建立了以市级救助站为中心、街道和社区为基础、巡回救助为补充的救助网络体系。实施了分类救助制度,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老年人、孕妇、危重病人、残疾人等实施关爱性救助;对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实施一般性救助。建立多部门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011年4月7日10:11:58]王建东:二、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2011年4月7日10:12:15]王建东:在社会救助方面:从2005年底到2010年,我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每人每月290元,增长61.1%;城市低保对象由63.3万人增加到67.6万人,增加4.3万人;人均月补助水平由72元增长到195元,增长170.8%;各级支出城市低保资金由5.45亿元增加到14.7亿元,增长169.7%。从2006年到2010年,我省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增长71.4%;保障对象由57.8万人增加到242.6万人,增加184.8万人;人均月补助水平由30元提高到85元,增长183.3%;各级支出农村低保资金由2007年的5.3亿元增加到21.9亿元,增长313%。近年来,全省五保集中供养率一直稳定在70%以上,集中供养人数近19万人,2010年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980元和1796元,比2005年提出的全省2000元的集中供养标准和1200元的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了980元和596元。2006年至2010年,各级支出医疗救助资金由0.9亿元增加到4.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由83.6万人增加至244万人。

[2011年4月7日10:12:21]王建东:在优抚方面:自2006年以来,连续5年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普遍建立起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06年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纳入重点优抚对象范围,2007年又将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纳入生活定补范围。普遍建立起了优待金县级统筹机制,户均优待金从2005年的1890元提高到2010年的2896元。各级支出优抚医疗保障资金总额达14.53亿元。2007年至2010年,实施“功臣安居工程”,投入优抚住房保障资金2.5亿元。

[2011年4月7日10:12:25]王建东:在救灾方面:“十一五”期间,全省投入救灾资金12.03亿元,调拨救灾物资折款1.39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276.74万人次,重建灾民住房22.47万间。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十一五”期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14万人,其中女性4.45万人,未成年人2.07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2.82万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1.42万人。跨省接送救助约2.98万人,涉及全国30个省份。

[2011年4月7日10:12:31]王建东:三、坚持公开公正、严格管理,切实加强了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011年4月7日10:12:35]王建东:在社会救助方面:加强城乡低保的资格审核审批和资金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个人申请、逐级审批、公示公开、阳光救助、社会发放、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运行机制。2010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落实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制度,从饮食服务、生活护理、医疗保健、环境卫生等方面全面规范和加强了敬老院管理。

[2011年4月7日10:17:19]王建东:在优抚方面:2008年,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并实施优抚对象体检鉴定、残情评定、身份认定等工作规范。全省普遍建立了优抚政务公开制度。

[2011年4月7日10:17:28]王建东:在救灾方面:认真落实冬春灾民生活救助、灾害应急救助、灾区倒房恢复重建等工作规程,对灾民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2011年4月7日10:17:31]王建东: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坚持政务公开、依法服务,制定实施了《救助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社会承诺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人员素质。

[2011年4月7日10:17:34]王建东:四、大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平台。

[2011年4月7日10:17:37]王建东:“十一五”期间尤其是2008年以来,省民政厅紧紧抓住国家和省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有利时机,在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规划了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确定了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优抚医院等建设重点。各级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摆上突出位置,加快推进力度,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行集中投入、重点扶持。“十一五”期间,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64亿元。全省17个市级儿童福利院、17个市级社会福利院新建、改扩建任务基本完成;88个县级福利中心完成了立项、规划、土地征用等基建手续,44个已建成投入使用,22个完成主体,22个开工建设。25个新建和改扩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已建成和投入使用的19个,占76%,主体在建3个,计划动工3个。全省优抚医院由19处发展到22处,床位由3310张发展到4670张;光荣院由12处发展到102处,床位由253张发展到7314张。我省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为保障基本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011年4月7日10:17:40]王建东:谢谢大家!

[2011年4月7日10:23:56]孔繁轲: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记者们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提问时尽量简洁明了。

[2011年4月7日10:24:02]记者:怎样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2011年4月7日10:24:09]王建东:流浪儿童上街流浪原因十分复杂,我们采取分类施救的办法。对于利用、协迫、拐卖甚至残害儿童从事流浪乞讨或者犯罪活动的,民政部门将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民政部门加大救助力度。我们已开始街头救助,主动救助,并且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公共场所设立引导牌,对于患病的孩子,我们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会同卫生部门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给予救助;对一些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被公安解救或转移来的,我们要加大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文化教育的工作。发现流浪未成年人时,有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民都有权力将他们引导、护送进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2011年4月7日10:26:34]记者: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各部门的职责是如何确定的?

[2011年4月7日10:26:43]王建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民政部等五个部办及省综治委等六厅局2010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各部门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2011年4月7日10:26:45]王建东:综治部门履行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公安部门负责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街头管理工作并协助民政、公安、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经费保障。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助机制。

[2011年4月7日10:34:40]记者: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他们失去父母,在困境之中,请问民政部门在保障孤儿生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011年4月7日10:34:49]王建东: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最需要政府的呵护和关爱。孤儿一直是民政部门的重点保障对象。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搭建儿童福利机构,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健全孤儿救助体系,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孤儿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一是大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2006年以来,全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实施“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在全省建设儿童福利院16所,建设儿童养育床位7000张,从根本上改变我省儿童福利机构少、规模小、质量差、功能弱的状况,为提升孤儿养育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2011年4月7日10:34:57]王建东:二是积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制度。早在2008年,我省就在威海市探索建立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制度。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决定我省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就覆盖城乡孤儿、具有制度安排性质和普惠福利意义的重大举措。三是加强对孤儿的医疗救治。自2004年以来,在全省积极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帮助1500名残疾孤儿实施了手术,帮助他们解除了病痛,为他们回归家庭、走向社会创造了良好条件。

[2011年4月7日10:40:45]记者:在个别地方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有些符合条件的没有享受到低保待遇。请对这一问题解释并提出解决措施?

[2011年4月7日10:40:57]王建东:在部分地区个别地方由于社会救助工作不扎实,操作不规范,工作透明度不高,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出现了优亲厚友、“漏保”、“错保”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下步将坚持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的救助原则,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一是坚持按标准救助。要严格掌握政策界线和救助标准,凡是符合条件的,都要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有多少救助多少,不漏一户一人,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开口子。二要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凡是规定的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用规范的程序来保障结果的公平公正。三要坚持“阳光救助”。特别要抓好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这两个关键环节,一定要让群众参与救助的过程,了解救助的结果。四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低保工作对象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出了错、要问责。

[2011年4月7日10:47:04]记者:近年来,我省救灾捐赠工作发展很快,请问民政部门如何做好救灾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

[2011年4月7日10:47:12]王建东:“十一五”期间,我省按照民政部救灾捐赠相关工作规程,组织开展了多次大规模救灾捐赠活动。山东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和扶危济困的道德情操,踊跃捐款捐物,为支援重灾地区抗灾自救、重建家园作了重大贡献。五年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等救灾捐赠接收机构共接收捐赠款物合计45.97亿元。汶川地震后,为进一步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社会动员机制,我省全面加强了对救灾捐赠工作的管理,通过健全救灾捐赠管理机制,强化救灾捐赠资金接收、统计、管理、使用、公示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在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救灾捐赠资金的使用原则,即定向捐赠的款物,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无指定意向的捐赠款物,由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各级民政部门历来严格按照这一要求来管理使用捐赠款物,同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捐赠工作全过程,主动公开资金来源、数量和去向。以增强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2011年4月7日10:50:16]孔繁轲:好,记者提问暂且告一段落,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会后可以与省民政厅的同志沟通交流。

[2011年4月7日10:51:44]孔繁轲:社会救助工作是社会运行的“安全网”、“稳定器”,保障的是最弱势、最困难、最需要得到帮助的社会群体,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优抚工作是对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可以说,它们不仅是基础的民生工程,更是重要的民心工程。希望各媒体对此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怀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优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1年4月7日10:52:47]孔繁轲: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郇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