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有关情况发布会

2011-11-21 10:09:38 来源:山东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2011年11月21日10:10:17]山东新闻网: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省委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有关情况。届时,本网将进行现场直播。

[2011年11月22日9:50:22]山东新闻网:发布会由中共山东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宣传处处长陈强主持。

[2011年11月22日10:01:43]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导意见,我省各级各部门、各高校和慈善组织合作开展了许多校园慈善项目,解决了许多师生的实际困难,有力地推动了校园慈善工作的开展,对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校园慈善工作的开展,山东省慈善总会、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齐鲁晚报共同策划实施了“扬帆工程”。

[2011年11月22日10:02:39]陈强:为让大家了解“扬帆工程”,今天,我们举行省委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慈善总会会长谢玉堂先生、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齐秀生先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先生、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玉亮先生,介绍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

[2011年11月22日10:03:02]陈强: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属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齐秀生先生介绍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相关情况。

[2011年11月22日10:03:39]齐秀生: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山东高校“扬帆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

[2011年11月22日10:04:25]齐秀生:一、实施背景。目前,我省高校每年有50多万大学生毕业。据统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2%左右,特困生占7%左右,有10%左右的学生靠助学贷款上学。每年有5万多名毕业生在踏入社会时背负着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难的双重包袱,严重影响了高校特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心理健康,影响了高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1年11月22日10:04:49]齐秀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高校优秀毕业生减轻经济压力、顺利进入社会,引导他们就业创业、回报社会,山东省慈善总会、省委高校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齐鲁晚报决定,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联合17市慈善总会及相关部门,实施促进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扬帆工程”。

[2011年11月22日10:06:12]齐秀生:二、实施模式。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由省慈善总会和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牵头,与省委高校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齐鲁晚报联合全省17市慈善总会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全省联动,统一策划,分头实施,协同推进”的模式。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与济南慈善总会联合相关部门面向驻济高校实施项目,各市慈善总会联合当地相关部门面向驻地高校实施项目。成立“扬帆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慈善总会会长谢玉堂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同志、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玉亮同志、齐鲁晚报总编辑蓝海同志和我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扬帆工程”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扬帆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2011年11月22日10:07:50]齐秀生:三、资金来源、资助对象和资助方式。 山东省慈善总会及各市慈善总会设立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专项基金。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每年向社会开展定向募捐,重点劝募对象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的资助对象是,全省建立高校慈善工作站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包括研究生毕业生以及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毕业生)。

[2011年11月22日10:08:58]齐秀生:山东高校“扬帆工程”项目的资助方式是,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优秀毕业生每人资助6000元。同时,在高校帮助其就业的基础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上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对其免费进行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在离校后半年内提供不少于2次适合自身特点的就业机会,尽快帮助其实现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落实好社会保险补助和岗位补贴。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见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或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等相关待遇,鼓励他们自主创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和资金扶持政策。

[2011年11月22日10:10:45]齐秀生:四、首期项目活动安排。 首期工程自2011年9月份筹备启动,计划资助30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共分三个阶段。

[2011年11月22日10:11:03]齐秀生:(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0月)
 9-10月,分别召开了“扬帆工程”项目省直协调会和全省“扬帆工程”项目座谈会,统一了思想,各市、各部门研究讨论了《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等事宜。

[2011年11月22日10:11:33]齐秀生:(二)善款募集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
 1、启动仪式。2011年11月22日,省市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
 2、各参与高校向本校校友、校办企业发出公开信和“扬帆工程”活动有关资料,动员老校友向即将踏入社会的学弟、学妹奉献爱心。
 3、建立网上募捐渠道。省及各市慈善总会要在网站开设“扬帆工程”专栏,建立网上募捐渠道。
 4、合作媒体开办专栏,连续报道家庭贫困优秀毕业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感人事迹;报道捐赠人的慈心善举;播发全省各地善款接受方式和接收情况。
 5、总会、分会、各工作站展开募捐和善款接收工作。

[2011年11月22日10:13:21]齐秀生:(三)开展救助(2011年11月-2013年1月)
 1、报名申请。2011年11月,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扬帆工程”资助申请表。
 2、高校初审。2011年12月,各高校慈善工作站按照分配计划对提出申请的毕业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初审名单并报各市慈善总会和高校分会。
 3、复核。2012年1月,各市慈善总会和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组织对高校慈善工作站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视情调整分配计划,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后,报省慈善总会。
 4、资助金发放。2012年3月,省、市分别举行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资助金发放仪式,并对表现突出的捐助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5、向社会公开。2012年3月,善款收支及受助学生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就业援助。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各高校对“扬帆工程”的对象强化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离校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优秀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多措并举帮助其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7、回访反馈。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救助后,要通过定期访问等方式,了解被资助者的就业情况和工作状态,对表现突出者要进行宣传报道,激励在校大学生向他们学习,同时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扬帆工程”。

[2011年11月22日10:16:36]齐秀生:五、项目实施的亮点。 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主要有以下四个亮点:
 (一)“扬帆工程”项目是以项目牵引筹募的大型慈善工程,是继全省“慈心一日捐”活动之后的又一项大的慈善活动,也将成为我省项目募捐的重要品牌项目。
 (二)“扬帆工程”项目资助对象面向全省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优秀毕业生,不仅对他们提供经济上的救助,还进行就业创业扶持,不仅是我省慈善工作的一项创新,在全国慈善系统、教育系统也属首次。
 (三)“扬帆工程”项目资金募集的对象主要是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与全省“慈心一日捐”活动以大型国有企业为捐赠主体互为补充,丰富了我省募捐渠道,在对于进一步开拓慈善工作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四)“扬帆工程”项目针对高校开展,旨在促进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容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扩大我省慈善事业的影响力。
 谢谢大家!

[2011年11月22日10:18:45] 陈强:下面,请山东省慈善总会会长谢玉堂先生宣读《为“扬帆工程”致社会各界爱心仁人及中小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

[2011年11月22日10:19:15]谢玉堂: 社会各界爱心仁人及中小企业家朋友们,大家好!

[2011年11月22日10:19:50]谢玉堂: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项目今天正式启动。由山东省慈善总会、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齐鲁晚报共同发起,17个市慈善总会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扬帆工程”项目,目的是动员社会力量,筹集善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轻装上阵,扬帆启航,就业创业,奉献社会。

[2011年11月22日10:20:20]谢玉堂: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省高校每年有50多万大学生毕业,由于生源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学生家庭变故、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原因,每年有5万多名毕业生在踏入社会时既背负着沉重的经济负担又面临着较大的就业压力。他们在艰难的求学路上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他们靠节衣缩食、勤工助学、自强不息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即将顺利地走出大学校门。他们承载着父母的期望,承载着家人的梦想,承载着社会各界的期待,用一颗火热的感恩之心准备报效社会,但是贫困在束缚着他们的翅膀,困苦阻碍着他们前行的脚步,贷款的压力在给他们增添着层层障碍。所以,我们实施的这个“扬帆工程”,就是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优秀毕业生提供适当的资助和扶持,让他们放下沉重的经济包袱,信心百倍地走向社会,这个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寒门学子树立积极健康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有利于引导在校的贫困优秀大学生克服困难,发奋学习,励志成才;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11月22日10:22:23]谢玉堂:山东省慈善总会多年来一直密切关注贫困大学生并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圆梦行动”有力的资助贫困学子踏进高校门槛;“银光助学”资助在校优秀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次“扬帆工程”主要资助家庭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

[2011年11月22日10:23:20]谢玉堂:衷心希望中小企业家朋友们伸出慈善之手,力助“扬帆工程”,为寒门学子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和就业帮助!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仁人尽己所能,真诚地帮助优秀学子,为他们扬帆启航加油鼓劲!

[2011年11月22日10:23:31]谢玉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您的奉献无论多少,都承载着人间大爱,我相信广大寒门学子都将牢记您的慈心善举,加倍努力,回报社会。我们将充分尊重你们的捐赠意愿,确保善款善用,同时通过传媒等形式,广泛传颂你们的功德。“扬帆工程”需要你们的爱心,我们热切期待你们的参与。 向即将参与这一工程的仁人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1年11月22日10:25:03] 陈强: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提问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提问时尽量简洁明了。

[2011年11月22日10:25:31]记者:如何保证资助金顺利到达符合条件的贫困生手中?

[2011年11月22日10:25:57]李玉亮:“扬帆工程”项目的实施采用“全省联动,统一策划,分头实施,协同推进”的方式。成立“扬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扬帆工程”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慈善总会、高校工作站定期分别向省慈善总会和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报送活动开展和资金募集情况,省慈善总会将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同时,我们为项目的实施制定了严格的程序:“个人报名申请-高校初审-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复核-省慈善总会审批-媒体公示-就业援助-回访反馈”,确保从资金募集到发放的每一个环节都公开、公平,从组织领导、程序审批等方面确保资助金有序、高效地发放。

[2011年11月22日10:28:09]记者:这一救助项目会长期实施吗?

[2011年11月22日10:28:29]齐秀生:从今年开始,以后每年都会实施这一项目。省慈善总会及各市慈善总会设立“扬帆工程”专项基金。每年向社会开展定向募捐,首期准备资助3000名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优秀毕业生。以后年度,根据募集资金情况,逐步扩大资助规模。

[2011年11月22日10:29:42]记者:为这一项目捐款的单位和个人有什么鼓励政策?

[2011年11月22日10:30:16]李玉亮:一是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捐款企业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为“扬帆工程”项目捐款的单位和个人都将按照法律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二是宣传表彰。表彰为“扬帆工程”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积极推荐他们参评“中华慈善奖”“山东慈善奖”“最具爱心企业”“最具爱心个人”等奖项,这些奖项代表了我省及国家慈善领域的最高荣誉,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我们将探索设立“扬帆工程”专门奖项,并通过省内外媒体,积极宣传这些企业和个人的善行义举。

[2011年11月22日10:33:14]记者:人保部门在促进就业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2011年11月22日10:33:31]李伯平:有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就业见习。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时间计算为工龄,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各按50%承担。二是开展培训鉴定。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给予培训补贴;在毕业年度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企业定额培训补贴。三是加强就业帮扶。省里按照人均500元标准,在离校前向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离校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费三分之二数额的补贴。

[2011年11月22日10:46:40]陈强: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会后,大家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向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齐秀生先生进行专题个别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周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