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现监管部门和对象全覆盖
鲁网1月11日讯(记者 范金鑫)1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质量是养老服务的生命线。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综合监管一件事”部署要求,省民政厅等20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对象、部门职责、监管事项和监管方式,这也是我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具体包括,实现监管部门和对象全覆盖。着眼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登记、运营、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明确了20个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建立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登记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监管事项和场景全流程。建立起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明确了25个具体监管事项。强化监管手段和方式协同化。突出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标准化监管等手段的应用,整合共享多部门执法检查信息,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处理互认。
责任编辑:张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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