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今年100万元重奖“乡村旅游”
本报讯(记者 李刚业) 7月19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日照市旅游局2013年度旅游开发建设奖励办法》日前出台,我市今年将拿出100万元奖励表现优异的旅游景区、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精品采摘园。
奖励标准为:旅游景区项目开发奖20万元;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精品采摘园各奖5万元。
申请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贡献奖应具备的条件为,景区旅游规划评审须经过市旅游局审批,并邀请全国有资质的高层次旅游规划机构专家评审规划;当年实现投资5000万元以上。申请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精品采摘园的单位,在符合省各项评审标准获得省旅游局认定的基础上,在硬件设施要达到,旅游强乡镇要有旅游规划,配有规范、完善的专门旅游管理机构和办公场所;旅游特色村要配有旅游管理人员和办公场所,有旅游咨询点、旅游投诉点,有旅游安全制度和安全员;农业旅游示范点、精品采摘园要配有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导向标识牌齐全,男女分水冲厕所不少于2处。
责任编辑:苏志鑫
新闻关键词:日照
- 日照市出台新政策对家禽产业实施一揽子补贴扶持2013-05-07
- 《日照市海洋渔业船舶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2013-08-03
- 日照出台畜牧业扶持政策 标杆级奶牛场获30万元2013-08-09
- 日照市城中村禁止自改 土地出让收入不得乱用2013-09-03
- 日照确定金融“路线图” 支持新型农业发展壮大2013-09-10
- 莒县60岁以上乡医老有所养2013-09-10
- 日照市实行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 保障农民权益2013-09-19
- 日照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方案2013-10-23
- 日照绘就金融业创新发展五年蓝图2013-11-05
- 日照率先出台金改地方版 打造鲁南金融服务中心20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