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达标行动

2023-09-06 15:00:0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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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6日讯 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达标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筑牢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基础,促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

  通知指出高中达标行动原则上每3—5年为一个周期,具体周期由各市结合工作基础和高中学校数量确定,周期内完成首轮办学质量达标任务,此后常态化推进。

  通知明确高中达标行动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县校分工合作实施的方式。市直属高中学校可将主管教育部门核验与市级验收环节合并进行。省教育厅将结合规范办学督查、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信息巡查、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分析以及各项督导检查,定期向各市反馈问题学校清单。进入问题清单的学校,没有整改完成的,不得认定为“达标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可在周期内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验,经核验合格的报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高中达标验收工作,周期内覆盖所有高中学校。学校在周期内因出现不符合达标要求情形的,重新申请达标验收。

  山东省将建立达标学校退出机制,对履职不到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办学质量持续下滑或2次以上验收不达标的,进行挂牌督促整改,根据情况退出达标学校认定、适当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省教育厅定期通报各地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达标比例,并将此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统筹分配中央转移支付和省有关奖补资金、遴选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原则上,省级特色高中、学科基地、文明校园申报学校应以办学质量达标为前提。(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