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4人被开除党籍
鲁网9月4日讯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连发通报,四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处理。
临沂市水利局原二级巡视员丰绍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临沂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临沂市委批准,临沂市纪委监委对临沂市水利局原二级巡视员丰绍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丰绍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为亲友在经营场所租赁、工程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指定招标代理公司;将公权力沦为攫取私利的工具,私欲膨胀,“靠水吃水”,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为他人在项目申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丰绍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丰绍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副调研员韩志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山东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青岛市市北区纪委监委对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副调研员韩志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志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租赁房产用于接待,超标准配备车辆,违规收受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务调整、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公款;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产;为他人在业务承揽、货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韩志忠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韩志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青岛市市北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曹杰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青岛市委批准,青岛市纪委监委对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曹杰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杰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毫无廉洁底线,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为他人低价购房;任性用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曹杰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青岛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曹杰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青岛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平度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建宏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济宁市监委对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建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敬畏之心,长期破纪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藏、阅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与他人串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违规长期占用公有住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高档宴请、旅游及高尔夫活动安排,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好大喜功,漠视、侵害员工权益;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干预授信审批事项和采购项目;道德败坏,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取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法发放贷款,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
王建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是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以贷谋私、风腐一体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济宁市监委研究,决定将王建宏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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