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2019年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发布会

2020-01-13 09: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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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3 9:0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 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举行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同志等介绍2019年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届时本网将会进行直播。

    [2020-1-13 15:00]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梁战光先生,省纪委常委杨光忠先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朱开国先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姜树政先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省扫黑办副主任段连才先生,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省扫黑办副主任槐国栋先生,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邦喜先生介绍2019年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今年工作打算,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梁战光副书记介绍有关情况。


    [2020-1-13 15:02]梁战光: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全省扫黑战线的全体同志,向一直以来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予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的新闻媒体和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今天,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2019年工作成效和战果,通报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介绍2020年初步工作打算。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深挖根治为工作主线,持续掀起对各类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共打掉涉黑组织1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10个、涉恶犯罪团伙2209个,破获刑事案件38126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585人,查扣涉案资产199.89亿余元,打掉涉黑组织数、破获刑事案件数、查扣涉案资产数分别比2018年增长36.1%、176.4%、575%,起诉、一审、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数分别比2018年上升了55.4%、215%、330%。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不断提升,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组织部署坚强有力。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推动“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委刘家义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自靠上指挥。龚正省长、杨东奇副书记和其他省领导亲临一线督促指导。全省先后召开3次领导小组会议、1次推进会、4次办公室主任会议,主动对标对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政法机关担当作为、冲锋陷阵,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强力推动、协同攻坚,行业监管部门积极参与、全力投入,形成了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严督实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国庆安保维稳期间,组成16个由省级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市开展督导检查。8月份,省扫黑办组织4个评查组,赴各市查找线索侦办中存在的问题。各市都采取不同方式深入一线督导落实,有力促进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是,大案侦破精准有效。对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交办的87起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采取领导包案督导等方式,跟踪督促办理。对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的1400多条案件线索,省扫黑办组建专班,各级各部门成立对接专班和联络员,严格落实线索查办质量承诺等制度,扎实做好线索核查、处置、反馈工作。加大对重点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侦破和打击力度,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开展以来,共抓获目标逃犯103名,到案率63.6%。各级多点布网、全线出击,在不漏一案一罪一人的基础上,紧盯大案要案不放,攻坚克难,创新打法,侦破和审理了一批大要案,如,东营市成功打掉了称霸海域的张大伟黑社会性质组织,泰安市成功打掉披着政治光环、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张宸黑社会性质组织,济南庞允盟案、潍坊曹延东案等一些大案的侦破和审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三是,“打伞”“打财”推进有方。始终保持“打伞破网”主攻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部门综合运用日常监督、联点包案和逐案过筛等方式,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关系网”“保护伞”彻查到底。紧紧扭住“打财断血”持续用力,政法机关与金融、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既打显财,又打隐财,有力摧毁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采取专项巡查、指导办案等方式,对涉黑案件中查封扣押财产低于100万元的案件进行复查,推动19起案件查扣资产全部突破100万元。部署开展打击涉黑洗钱犯罪专项行动,侦办和审结多起涉黑洗钱案。

    四是,专项整治扎实有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对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整治,突出金融借贷、交通运输、住房建设、自然资源、专业市场五个重点行业,省纪委机关、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五家单位与五个行业部门结对帮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监察司法检察执法建议整改落实专项行动,推动1151条执法司法建议落到实处,逐步消除行业领域监管上的盲区和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注重发挥以案治本功能,针对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黑恶势力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动,发现违法问题1006处,立案626起;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出租汽车客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黑车”3592辆;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235起,打击传销案件883起。   

    五是,纵深推进规范有序。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先后制定出台30多项制度意见,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比如,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出台了相关部门同步介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深挖彻查,制定了“一案三查”意见;为进一步发动群众举报,出台了保护线索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部分干警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被诬告和打击报复等问题,激励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制定了激励政法干警担当作为的十条意见措施,等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健康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也都陆续出台了一些制度性、规范性文件。

    二、2020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检阅之年,是巩固成果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的转段之年、起步之年,也是响应省委号召,全力以赴、全面出击,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在深挖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上下功夫,坚决把黑恶势力打深打透,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点打好打赢“六场攻坚战”。

    一是,坚持快查彻查,打好线索核查攻坚战。充分发挥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作用,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对于尚未查结的群众举报线索,采取领导包案、逐级负责、县级兜底等措施,确保应查尽查、快查彻查。对于已经查否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提级复核。全省监狱开辟“第二战场”,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转化,深挖一批可查性强、成案率高的涉黑涉恶线索。省扫黑办加强调度和督导,推动重点线索转化成案。上半年,所有举报线索都要清仓见底。

    二是,坚持打深打透,打好大案侦破攻坚战。对群众反复举报案件、上级交办转办案件仍未突破的和多年未能侦破的恶性命案,持续加大攻坚力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努力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对办案周期长、久攻不克、涉命案的案件,提级督办侦办,上级党委和政府、上级扫黑办、上级纪委监委机关亲自过问、亲自组织,推动案件一查到底。对主犯等关键案犯在逃导致迟迟没有进展的案件,结合“百日追逃”行动,抓捕在逃人员,尽快破案。

    三是,坚持“打伞”“打财”,打好除根断流攻坚战。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规定要求,对与黑恶分子利益勾联的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深挖彻查。聚焦重大案件,对没有打出“伞”或打“伞”不彻底的,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实施精确打击。对“黑财”收缴不到位的案件,坚持查扣显性“黑财”和深挖隐形“黑财”相结合,人民银行、证监、税务、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大查控力度,让不义之财无处藏身。

    四是,坚持保质加速,打好案件诉讼攻坚战。当前,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起诉审判的高峰期。各级成立办案团队,强化办案指引,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办案效果稳准狠。总结推广各地专班办案、集中管辖等经验,实行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紧盯黑恶势力新动向新形态新手段,加强专业培训和办案指引,提高干警办案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打好行业治理攻坚战。针对侵蚀基层政权、工程建设领域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滥开滥采、垄断交通运输、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操纵经营“黄赌毒”、套路贷、网上黑恶势力等十大行业领域乱象,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扫黑办协调行业主管部门,逐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逐一推动攻坚,整治行业突出问题。针对行业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六是,坚持制度规范,打好长效常治攻坚战。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黑恶一日不除,专项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今年收官不收场,着眼促进长远,确保长效常治,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成熟经验做法,适时转化为制度规范,完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制度体系,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今年,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已有制度规范基础上,重点围绕依法严惩、铲除土壤、群众满意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年底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大力表彰奖励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部署推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 

 

     [2020-1-13 15:24]丁绍敏: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20-1-13 15:24]人民公安报记者:据了解,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逐步深入,有的基层一线政法干警,一方面长期作战,非常辛苦,产生了“松劲歇脚”的情绪;另一方面,随着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有的犯罪嫌疑人或利益相关方对我们干警进行诬告或恶意举报,引发了思想的被动和压力,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请问在保护干警合法权益和积极性方面,省扫黑办都做了哪些工作?

    [2020-1-13 15:24]梁战光: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们也已经注意到了,省委领导也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省扫黑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到基层一线调研等形式,认真了解和听取基层一线政法干警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研究面临的阶段性特征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激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政法干警担当作为的十条意见措施》。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依法依规保障政法干警合法权益,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的良好氛围,有利于进一步提振基层政法干警全身心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士气。

   《意见》主要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力量建设,加强对扫黑除恶干警的科学考评,健全完善政法干警容错机制,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干警履职保护机制,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干警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严肃处理对扫黑除恶干警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的恶意举报,严格保护扫黑除恶干警及其近亲属个人信息,健全完善关心关爱扫黑除恶干警工作机制,加大对扫黑除恶干警的表扬表彰力度,全面落实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经费保障等10个方面作出了全面详细的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意见的出台,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2020-1-13 15:28]中国新闻社记者: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成果,打出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我们注意到这些黑恶势力成长壮大过程中都有“保护伞”的影子。前段时间,省纪委省监委也公开通报曝光了一批“保护伞”典型案例,请问,我省“惩腐打伞破网”工作中积累了有哪些有益的经验?结合当前的形势,新的一年我们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2020-1-13 15:28]杨光忠:你指出的问题确实很关键。总书记指出扫黑除恶对社会生态有强大带动效应,对政治生态也有显著净化作用,强调以扫除黑恶势力为切入点,刀锋所指是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实际上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另一个重要战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打伞破网”、“深挖根治”,既当“先锋”又做“督军”,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两年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591起,处理4837人,党纪政务处分3818人,移送司法机关326人,战果位于全国前列,受到全国扫黑办的表彰,以及中央督导组的肯定。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省纪委常委会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每年都制定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陈辐宽先后对专项斗争作出批示6次,亲自调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深入一线会商研判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实行省纪委省监委班子成员包重点涉黑案件制度,分管负责同志逐一约谈各市纪委书记,传导压力,为持续深入惩腐打伞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协作配合和上下联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级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工作指导性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同步介入机制的意见》,对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人员“签字背书”。我们对2016年以来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对专项斗争以来查处的涉黑案件实行台账化管理。同时,在纪检监察机关系统内实行各级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周调度、月总结、季督查常态机制,下发答疑释惑和典型案件汇编,不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审,加强工作指导,形成联动格局

    三是提级办理和专案运作。我们实行凡是公安机关定性为涉黑的案件,必须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必须由县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同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采取“提级办理直接查、派员参与下沉查、异地执纪交叉查、强化督办重点查”等方式,全面切入黑恶势力成长轨迹、敛财方式、从事行业、网伞关系、监管漏洞和责任链条,确保不漏事、不漏人、不漏案。

    四是以案促改和以案治本。持续强化案件警示教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累计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91起,涉及896人。坚持宽严相济,对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的,按规定最大限度兑现政策。专项斗争以来,累计有332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涉黑涉恶有关情况;同时,实事求是区分“保护伞”和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精准实施容错纠错,及时澄清正名受到不实举报的一线干警,为担当者担当。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57件。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围绕“深挖根治”目标,坚决做到惩腐打伞不犹豫、不懈怠、不停步,不断把工作推向深入。一是着力夯实责任。强化“督军”职责,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行业监管、市场准入、执纪执法等方面的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以案治本。二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把公安机关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作为主攻方向,按照“两个一律”要求,不放过任何疑点,不遗漏任何信息,用尽一切手段,确保“关系网”和“保护伞”水落石出。三是强化联动配合。落实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用足用好各种政策和策略,提升扫黑除恶和惩治腐败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总之,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不断推动惩腐打伞破网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0-1-13 15:38]大众日报记者: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担负着重要职能,请问在2019年,省委组织部围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做了哪些工作?

    [2020-1-13 15:38]朱开国: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立足部门职能,扎实推动抓党建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可同志多次主持研究,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作出具体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列为2019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组织各级对照软弱涣散问题情形进行全面摸排,精准确定整顿对象,将存在黑恶势力干扰渗透问题的村全部纳入整顿范围,确保应整尽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确定的整顿对象,全部落实县乡领导干部包联、第一书记帮扶、县级以上部门结对等工作措施,力求解决问题结硬账。目前,全省集中整顿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优化提升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健全完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工作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拓宽选人视野,指导青岛、枣庄、临沂等市采取公开遴选、能人回请等方式,从退役军人、机关干部、返乡创业人员中选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有些县(市、区)召开在京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恳谈会,带动全省面上在外人才积极返乡创业、回村任职。严把村干部“入口关”,健全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日常调整县级联审、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等制度,做到逢进必审、加强监管。实施“乡村振兴育英计划”,在省内外举办全省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带动市县分级负责对所有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帮助提高推进乡村振兴的素质能力。

    三是全面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以开展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为契机,组织引导基层党员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斗争。部署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强化党支部引领带动作用,在推动村民致富、集体增收中把群众组织起来,增强村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组织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从省直单位新选派第四轮第一书记628名,带动全省各级共选派第一书记1.3万余名,引导基层党员群众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发声斗争,当好他们的主心骨。下步,我们将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善始善终抓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稳步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攻坚”圆满收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就回答这些,谢谢。


    [2020-1-13 15:38]齐鲁晚报记者:通过非法手段攫取经济利益是黑恶势力的共同特征,“打财断血”是遏制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重要手段,而判处财产刑是法院“打财断血”的重要手段,请问省法院在“打财断血”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及进展情况?

    [2020-1-13 15:38]姜树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坚持追缴罚没同步推进,综合运用多种财产刑手段,推动“打财断血”清仓见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再犯能力。一审审结案件中,累计判处财产刑2696人,其中,判处没收个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110人,并处或单处罚金2586人,判处罚金总额近3.7亿元。

    一、坚持甄别区分,确保打准打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认真审查关于涉案财产的各类证据,全面甄别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用途等,确保涉案财产应扣尽扣。准确区分公司、企业用于正常经营的财产和支持犯罪组织的财产,确保正常合法经营不受牵连。妥善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家庭财产份额的分割,依法查扣和处置转移至他人名下的涉案财产。对涉案财产有疑点、有争议的部分,主动联系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审计、银行、国土、交管等部门予以核实,借力深挖彻查。

    二、坚持综合施策,确保打深打透

    根据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区分性地用足用活财产刑,对黑恶势力犯罪主要被告人采取没收个人财产、较高罚金刑的方式予以惩处,并判处没收违法犯罪所得及收益。潍坊曹延东、日照张守玉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组织、领导者均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它主犯均判处高于普通犯罪的罚金刑。加大追缴罚没力度,在判处罚金刑的同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所得财产及收益,全部判处没收或追缴,依法严惩涉黑洗钱犯罪活动,防止“黑财”洗白,以此打断黑恶势力的资金链、利益链,做到釜底抽薪。济宁赵连英涉黑洗钱案,被告人赵连英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加大责令退赔和民事赔偿力度。日照张守玉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责令退赔被害人38万余元;潍坊曹延东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责令返还被害人钱款2500余万元、房产200余套、地产1块。

    三、坚持审执一体,务求除根断流

    运用多种手段攻坚“黑财”执行。坚持事先研判,充分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财产信息,到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开展走访调查,扩大调查范围,深挖执行线索;积极运用悬赏执行制度,发动群众举报,获取相关执行信息。坚持效率原则,对于诉讼程序中已经查到足额财产的案件,迅速启动财产处置变现程序,对于银行存款,做到48小时内扣划完毕,对于房产、车辆等通过询价和自主定价等方式确定参考价,尽可能缩短处置时间。对于处置后的变现款项,第一时间退赔被害人或上缴国库。二是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从去年11月份开始,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坚持审执一体推进,不断完善“打财断血”执行工作快速移送执行机制。执行中坚持释明政策,减少执行阻力,充分阐明涉财产部分执行与减刑、假释的关系,以及被执行人亲友可自愿代为履行等事项,鼓励被执行人等配合执行。菏泽卢海亮等涉恶一案,一审判决后卢海亮家人主动代其交纳了15万元罚金。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执行到位各类财产刑标的金额约8.6亿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加大财产刑判决和执行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多措并举,深挖彻查,强力攻坚,一方面,通过“打财断血”最大限度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挽损续血”最大限度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20-1-13 15:50]山东法制报记者: 2018年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请问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否适用该制度?如果可以适用,检察机关是如何推进落实的?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2020-1-13 15:50]段连才:首先,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重视、
关注和支持。根据2018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案件范围原则上没有限制,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均可以适用。当然,原则上均可以适用,并不等于必然适用,是否适用的决定权在于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形进行判定。对一些罪行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犯罪,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认罪认罚,司法机关也可以决定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以,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时,原则上是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我们也在积极稳妥推进。
    过去的一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一年。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统一谋划。省检察院党组和陈勇检察长始终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打造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字招牌”的重要举措。省检察院先后成立了以陈勇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动,并采取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和专项推进会等方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双落实”、“双提升”。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扛牢政治责任,将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作为重大任务,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带头办理重大黑恶犯罪案件376件2262人,始终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2019年,省检察院继续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的称号。
    二是坚持专项斗争从严与认罪认罚从宽双向发力,统一把握。秉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等,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宽宥;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势力犯罪中初犯、偶犯、从犯和未成年犯等,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49件1456人,提起公诉628件4402人,改变定性36件,追捕追诉332人,不捕不诉349人,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15.8亿元,涉黑恶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始终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涉黑恶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2件1006人,占提起公诉涉黑恶犯罪案件的28.9%,位居全国前列。
    三是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结合,统一考量。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会签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们始终坚持法定诉讼程序一个不能减少、法定证据标准一个不能降低,对“权利告知”、“社会调查”、“值班律师”、“签订具结书”、“刑事和解”等程序规定逐一落实到位,全面审查案件,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特别是严格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发挥好认罪认罚在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瓦解黑恶势力“攻守同盟”中的重要作用。泰安张宸、赵文菊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除主犯张宸、赵文菊拒不供述认罪外,其余35人均认罪认罚,收到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着力在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上下功夫见成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1-13 15:57]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攻坚期,有些涉黑涉恶人员闻风而逃,省公安机关开展追逃行动的做法和战果是怎样的?
    [2020-1-13 15:58]槐国栋: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追逃工作,全警动员、全线出击、全力缉捕,持续向社会释放“只要有一人在逃,追逃就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2019年,我省共追回各类逃犯23692名,同比上升24.9%,公安部专门发出贺电表扬。全省公安机关将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作为重重之重,以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为载体,现已抓获目标黑恶逃犯103名,其中A通逃犯1名、涉黑逃犯20名、涉恶逃犯82名,掀起了深挖根治的新攻势。坚持高站位部署。把百日追逃行动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务实举措,作为“转段”环节打深打透的重大战役,集中最优力量、统筹最大资源、优化最佳战法,打造全方位、立体化追逃格局。坚持高规格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百日追逃行动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措施。成立追逃行动指挥部,由各级公安机关扫黑办主任担任指挥长,具体协调推进追逃行动。坚持高标准推进。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五定一包”等追逃机制,实行挂账督捕、挂图作战、专班作业;坚持多警种合成作战,运用“大数据”精确预警、精细布控、精准抓捕。加大宣传声势,强化政策攻势,成功敦促49名目标逃犯投案自首
    通过抓捕黑恶逃犯,我们再获取了一些关键证据和重大线索,一批久攻不克的案件得以顺利突破;收缴了一批隐匿和转移的不义之财,彻底摧毁了黑恶势力妄图东山再起的经济基础;掌握了一些涉腐涉伞问题线索,挖出了一批违法乱纪的“保护伞”。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把抓捕黑恶逃犯作为工作重点,按照“一网打尽、除恶务尽”的工作要求,不达目标不休战,不获全胜不收兵,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2020-1-13 16:03]新华网记者:请介绍一下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相关刑事政策。 
    [2020-1-13 16:03]槐国栋: 2019年11月4日,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中明确:1、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2、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3、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4、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春节将至,我们正告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我们也正告包庇、窝藏、资助犯罪嫌疑人逃匿的人员,如实提供逃犯有关情况,依法接受处理。希望在逃人员的亲朋好友多做规劝工作,帮助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改过自新。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助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2020-1-13 16:06]山东经济广播: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提高线索的有效性是深挖根治的关键,全国扫黑办也提出要在监狱开辟“第二战场”,请简要介绍我省在监狱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另外,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引导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2020-1-13 16:06]李邦喜: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我省监狱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有关情况。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开展以来,全省监狱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会精神和司法部工作要求,积极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大坦白、大检举、大揭发”活动,掀起深挖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的新高潮。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狱内网络、报刊等载体,创新宣传发动形式,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发动、逐人排查、从严管控等措施深挖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掀起涉黑涉恶线索深挖摸排新攻势。二是制定奖惩政策。出台涉黑涉恶线索物质奖励办法,规范线索摸排奖惩程序,明确奖惩条件,加大奖励力度,及时落实奖励,引导在押罪犯及其家属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强化线索管理。教育引导罪犯如实反映高质量线索,从源头上提高线索质量,认真初核涉黑涉恶线索,做好一般线索分流,提高线索核查效率。四是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切实做好对检举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检举人信息的知悉范围。五是严明执法执纪。坚持“打伞破网”,持续深挖彻查,大力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持续强化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狠抓基层党建工作,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渗透、拉拢、腐蚀监狱民警。下一步,全省监狱系统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深挖摸排长效机制。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司法厅把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专题会议和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印发《实施意见》,建立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服务保障、律师事务所监管、指导监督四项工作机制,推动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举办专题研讨会,成立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和专家人才库,编印《指导手册》,累计举办扫黑除恶相关培训班80余场,培训律师1.5万余人次,切实加强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业务指导,更好地发挥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职能。三是加强执业监管。建立健全律师辩护代理工作通报制度,做好庭审现场指导监督,依法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执业保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为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好律师的职能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对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切实发挥律师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2020-1-13 16:13]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扫黑办田立君,联系电话:5177547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赵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