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解读《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2018-10-10 11: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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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0 12:0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10:00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届时本网将进行直播。

 

  [2018-10-11 10:0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丁绍敏: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鲁办发〔2018〕49号)(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今天,我们邀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先生,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守波先生解读两个《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张忠明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8-10-11 10:02]张忠明: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山东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统称两个《办法》),这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保障管理职责提供了重要遵循。下面,我就两个《办法》制定情况和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两个《办法》的出台背景和过程

  机关事务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一环,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保障机关高效规范运行、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开展了一系列重要专项治理和重点改革任务,出台了《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办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逐步完善了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了管理绩效。

  今年以来,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制度成果,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机关事务局牵头研究起草我省两个《办法》。对此,刘家义书记高度重视,就制定两个《办法》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起草工作,我们深入开展了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完善。起草过程中,龚正省长专门听取汇报,提出了指导意见,王书坚副省长给予了具体指导。两个《办法》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通过,9月19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施行。

  [2018-10-11 10:04]二、《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9章53条,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为核心,以合理配置、集约使用、规范管理为主线,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完善管理体制,着力构建了权属明晰、规划科学、配置合理、使用规范、处置顺畅、监督有力的办公用房全过程科学管理体系。

  (一)明确管理范围。《办法》中所称的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同时,将技术业务用房一并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二)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办法》确定办公用房管理部门负责主管本级、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规定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管理、统一配置调剂、统一维修管理、统一处置管理、统一物业规范的“六统一”管理体制。

  (三)规范权属管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厘清使用单位的权责义务,明确提出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建设涵盖全省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织密办公用房信息“一张网”,下好上下管理“一盘棋”。

  (四)从严加强配置管理。明确规定要加强办公用房规划引领,优化布局,倡导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从严控制办公用房配置“入口”,首次明确了办公用房配置方式按照调剂、置换、租用、建设的优先级顺序,同时,对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适当上收并从严控制审批,强调配置资金应通过政府预算安排。

  (五)强化使用和维修管理。明确要求使用单位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不得擅自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要求领导干部个人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要进行年度备案,不得超标使用,不得擅自多处办公,退休后不得继续占用。对大中修审批程序的管理和核查、维修项目的组织实施等进行了系统规定,以指导和推动全省办公用房维修审批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创新处置管理。多渠道创新办公用房闲置资产“出口”,提出跨层级调剂使用、转换用途服务民生、置换为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需要的资产、统一招租、公开拍卖、拆除等6种处置利用方式,打通不同层级、不同系统间调剂渠道,鼓励将闲置办公用房转为便民服务、社区活动等公益场所,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使用,推动办公用房闲置资产有效利用。

  (七)推进办公用房标准化管理。从推进办公用房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绩效化的角度,提出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告、资产清查盘点、使用凭证、项目审核备案等制度,制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维修标准、物业服务标准等具体标准。

  (八)突出全方位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惩防并举的综合监督体系,建立巡检考核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等相结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针对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列出违规清单,确保照单究责,动真碰硬、有责必究。

  [2018-10-11 10:10]三、《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9章39条,坚持从严从紧,以全面加强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强化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着力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

  (一)公务用车定义及分类。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根据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新情况,将公务用车定义调整为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并分类细化为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同时明确了各类公务用车的定义和用途。

  (二)管理体制。将管理体制从分级管理细化为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确定了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对本级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三)编制管理。分类明确了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的负责部门,要求相关部门间建立协调备案的工作机制;对编制核定提出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四)标准管理。明确要求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标准体系,分类规定了公务用车配备的排气量、价格等标准,提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应当根据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五)配备管理。要求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越野车的,必须按程序报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明确了公务用车注册登记等要求。

  (六)经费管理。明确要求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运行费用列入党政机关部门预算。

  (七)使用管理。明确规定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提出了建立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推进标识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和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八)处置管理。明确了车辆处置管理主体是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确定了公开公平、集中统一、厉行节约的处置原则以及调剂、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处置方式。规范了评估鉴定、核验手续、移交车辆、公开处置、收入上缴、办理资产核销或登记变更手续等车辆处置流程。

  (九)监督问责。明确了党政机关以及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财政、审计、公安交通、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职责;要求党政机关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强化社会监督;细化了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14种追责情形。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制度建设,贵在执行,重在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两个《办法》的宣传培训。把学习宣传两个《办法》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有计划、分层次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同志进行专题培训,做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广泛宣传两个《办法》的立法宗旨、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准确解读条款,正确引导舆论,为两个《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完善贯彻实施工作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项目审核备案、闲置资源利用及公务用车统一购置经费、服务平台建设、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备案等规定落实,共同推进两个《办法》落地见效。

  三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督促各市、省直各部门因地制宜出台相关具体政策和标准,梳理已有涉及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文件并做好修订或废止工作。省机关事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确保“两个办法”能落地、可推进、易执行。

  四是积极开展督导检查。省机关事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办公用房管理巡检考核、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统计报告等制度,并适时对各市、省直各部门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两个《办法》的贯彻实施,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离不开新闻媒体的积极报道和广泛宣传。多年来,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机关事务工作做了大量客观、真实、精彩的报道,有力地宣传了机关事务领域的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为促进机关事务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希望广大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加大对两个《办法》及机关事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为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谢谢大家!

 

  [2018-10-11 10:17]丁绍敏: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8-10-11 10:17]中新社记者:刚才谈到,在两个《办法》的起草过程中,既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又总结吸收了我省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请您谈一下,我省《办法》与中央《办法》相比,有哪些创新点?

  [2018-10-11 10:18]王守波: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所提出的问题。在起草我省两个《办法》过程中,我们把从严从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办法》精神作为基本原则和思路,同时,把通过牵头完成重要专项治理和重点改革任务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经过提炼总结,充实细化到我省两个《办法》中。对比中央《办法》,我省两个《办法》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着力构建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实现资源统筹共享,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在办公用房管理上,在中央《办法》规定的“四统一”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增加了“维修管理”“物业管理”两项内容,形成办公用房规划建设、权属管理、配置调剂、维修管理、处置管理、物业管理等“六统一”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公务用车管理上,明确省机关事务局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体制。

  二是结合我省实际对中央《办法》进行了全面细化。如对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维修管理等环节,作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单设“物业管理”一章,在中央《办法》8章40条的基础上细化为9章53条;对公务用车编制核定、使用管理、数据统计报送、公车配备采购、车辆牌照管理等内容进行全面细化,在中央《办法》6章31条的基础上细化为9章39条,增强了办法的系统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注重巩固拓展专项治理和重点改革制度成果。在起草过程中,认真总结吸收我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公务用车清理规范及改革中的创新举措和办法,将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平台建设、标识化标准化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台账管理、信息化管理、维修改造流程等内容,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2018-10-11 10:21]大众日报记者:刚才谈到,构建办公用房“六统一”管理体制,是我省加强办公用房规范管理的重要目标。请具体介绍一下,我省将如何推进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2018-10-11 10:21]王守波:构建“六统一”管理体制,旨在健全完善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下一步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加快研究制定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配套制度和标准,确保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相关政策规定落地落实落细。目前,《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已经草拟完成,将在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办公用房管理其他制度标准制定工作,我们也将按计划依次展开。

  二是扎实推进省直机关房地产权属统一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外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加强各方协调,探讨办公用房等省级机关房地产权属集中统一和分级分类管理模式,进一步做好省级机关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

  三是积极做好省级机关办公房产资源统筹集约利用工作。结合当前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工作进展实际,按规定扎实做好办公用房调配、整合、划转等工作,保障各项改革发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省直机关房产出租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公用房利用效率。

  四是继续加强办公用房维修审批工作。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维修改造标准,扎实做好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管理,切实发挥专家作用,不断提高维修改造项目审批管理科学化水平。

 

  [2018-10-11 10:24]齐鲁晚报记者: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动员大会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提出了明确要求。请您介绍一下党政机关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具体举措?

  [2018-10-11 10:24]王守波:这个问题也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动员大会后,我们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迅速启动、推进有关工作。一是召开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7月10日,组织召开了省级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就发挥省级党政机关带头作用,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提出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配备车辆,除特殊要求外,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充电桩等建设。目前,共面向省直机关投放新能源汽车120辆,配套建成充电桩261个、在建充电桩40余个,确保了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有序运行。三是调整配置计划,省直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后,我们将省级机关年初计划统一配备的公务用车,全部调整为新能源汽车,目前部分车辆已配备到位。同时,在《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专门就新能源汽车配备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全省生态环保大会精神,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一是出台《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在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时,同步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固定充电桩的,鼓励建设简易充电设备,逐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的全覆盖。二是综合考虑党政机关适用车型、价格等因素,积极考察新能源汽车适用车型,协调扩大新能源汽车采购目录范围。三是加强对全省党政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督导,建立统计报告和评价考核制度,对各市开展专项督查,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到2020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2018-10-11 10:27]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机关事务局政策法规处苏长磊,联系电话:86920079。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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