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联合开展防范渔船碰撞集中行动举措和工作部署等有关情况发布会

2018-08-30 14: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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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8-30 14:0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同志介绍联合开展防范渔船碰撞集中行动举措和工作部署等有关情况。届时本网将进行直播。

 

  [2018-8-31 14:3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魏长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山东海事局副局长李家坤先生,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张建东先生,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赵耀先生,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渔业安全管理处处长姜朋乐先生,通报我省海上商船和渔船碰撞事故的基本情况,介绍山东海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即将联合开展的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李家坤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8-8-31 14:32]山东海事局副局长李家坤: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与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我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的张建东副厅长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海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发布会,主要由我和省厅的同事给大家通报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由我把近年来海上商船和渔船碰撞事故的有关情况,山东海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厅自9月1日起联合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的相关情况,给大家作简要通报。

  一、我省海上商船和渔船碰撞事故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海上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发生的时间、区域相对集中,在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业生产事故中占比较大,损害较为严重。从2016年以来海事部门的海上交通事故统计来看,共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34起,占同期水上交通事故的31%;死亡失踪62人,占总死亡失踪人数的66%;沉船10艘,占总沉船数的45%。碰撞事故中受损的以山东、辽宁和河北省的渔船居多,区域相对集中在威海、烟台和青岛沿海。大雾季节和伏季休渔期结束后的9、10月份是商渔船碰撞事故的高发期。

  从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海上交通状况复杂。我省沿海港口众多且地处南北海上运输大通道,每天有近2000艘商船进出各港口或途径我省沿海,近5万艘本省和外省渔船进行渔业生产作业,有的习惯航线和传统作业渔区交叉重叠、商渔船交叉会遇的局面频繁发生,同时海上大雾等恶劣天气较多,商渔船碰撞风险大。

  二、船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夜间以及渔场和航线交叉重叠水域,忽视值班瞭望,不遵守航行规则。部分船员缺乏海上航行经验、甚至无证上岗,商船船员对相关海域渔船生产作业情况及特点、渔船船员对商船公共航路、港口航道不了解、不熟悉,冒险航行、盲目航行,在航道航路上违章作业等情况易导致事故发生。

  三、商渔船沟通联络不畅。部分小型渔船未按规定配备或正常值守甚高频电话,有的商船和渔船雷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号灯号型等导航、助航设备开启不规范,商船和渔船不能及时有效相互识别和沟通联络,共同采取防碰撞操作。事故发生后,附近的商渔船联系不畅,也影响了第一时间人命救助。一起有可能避免的事故发生,付出生命的代价是最为惨痛和令人痛惜的,也影响着无数家庭和身边的亲人。针对海上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的态势,近年来,海事部门和海洋与渔业部门一直在加强沟通,强化合作。双方于2011年签订了《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动机制,合力共建“平安海区”。在渔汛季节、伏季休渔后等重要时期,对渔船作业和商船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共同整治海上交通秩序。连续8年联合组织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商船和渔船船员安全意识。加强与气象海洋部门合作,及时向涉海单位发布恶劣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为海上航行作业船舶提供气象服务,避免船舶冒险航行。将事故典型案例信息及时通报我省沿海各地市和相关省市主管部门、航运公司、船舶所有人、船舶代理人和广大海上从业人员,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2018-8-31 14:36]二、9月1日起,山东海事和海洋与渔业部门将联合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

  从明天,也就是9月1日12点开始,黄渤海伏季休渔将结束,我省数万艘渔船将出海作业,周边省市的大量渔船也将进入我省海域。山东沿海将迎来海上渔业生产的繁忙期,商渔船碰撞风险将显著增加。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深化海事、渔业部门合作,合力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山东海事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决定,从9月1日起,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防范商渔船碰撞集中行动。此次集中行动以“生命至上、商渔共安”为主题,充分发挥我省各级海事、渔业部门的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商渔船违法行为,提升商渔船船员安全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减少商渔船碰撞事故和人命财产损失,维护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集中行动的主要内容有:

  一、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各地海事、渔业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商渔船碰撞事故、险情特点和规律,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针联合巡航巡查执法,突出打击八个方面违规行为。商船方面:一是船员值班不认真,包括值班玩手机等行为;二是船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三是不安排瞭望人员情况;四是船员瞭望不仔细,未合理设置雷达量程等行为。渔船方面:一是船员配备不合格情况;二是渔船通信导航设施不齐或不正常使用行为;三是渔船在定线制水域、进出口航道水域违规捕鱼作业;四是渔船不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应将伏季休渔后渔船集中出海捕鱼作为联合巡航执法的重点时段,将长山水道、成山头周边水域及11个传统渔区等商渔船频繁交叉会遇水域作为联合巡航执法的重点区域,及早发现潜在碰撞风险,纠正商渔船违反定线制规定和避碰规则等行为,优化通航秩序,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二、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项检查。海事部门结合船舶安全检查,突出对商船三个方面的检查:一是商船助航设施方面,如导航设备等;二是船员实操能力,如进入渔船作业密集区雷达量程设置等;三是船员对渔区航行认知,如船舶航线设计等情况,提醒船舶尽可能避免穿越习惯渔船作业区,检查船员对渔船号灯号型、作业方式、作业习惯的了解,提醒船员在思想上、技术上对渔船避让做好充分准备。渔业部门突出对渔船四个方面检查:一是渔船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情况,包括与本船符合情况(防止套用)、配备情况、防随意修改情况;二是北斗定位系统和安全设施;三是其他防避碰设施设备。对所有停港船舶逐条检查,不合格的停港整改,严禁出海;四是渔船值班情况检查,利用渔船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对海上渔船定时点名以检查值班情况,对未回应的,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地海事、渔业部门按照已发布的《山东海事局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联合开展商船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联合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教育进渔村码头、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企业、进船员培训机构” 的“三进”活动,深入渔村、渔港和码头,将尽可能多的渔船船东和渔民、船员及家属纳入教育范围,开展案例教育,通过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海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降低商渔船碰撞事故风险。

  四、开展联动预警和联合评估。各地海事、渔业部门密切沟通,协商划出商船密集航线、渔业重要作业区,充分发挥VTS、AIS、北斗系统等手段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视和电子巡查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互动,及早发现风险、及早提醒,增加预警信息播发频次,双方对进入重点区域的商船、渔船发出预警信号,提醒加强瞭望、值班,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各地海事渔业部门针对发生的商渔船碰撞险情事故要联合组织开展后评估,以优化防范商渔船碰撞措施,提升行动效果。

  各地海事、渔业部门将结合辖区特点,统筹安排,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密切工作配合,进一步深化“联网、联防、联控、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打击一批违规作业商渔船舶,有效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易发多发态势,确保我省沿海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我就简要给大家通报以上有关情况,谢谢大家。接下来,请各位记者朋友就你们关心的内容提问。

 

  [2018-8-31 14:44]魏长民: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8-8-31 14:44]中国渔业报记者:针对防止商渔船碰撞方面,渔业部门主要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

  [2018-8-31 14:44]张建东:近几年,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发生的时间、区域和海域相对集中,占渔业生产事故的比重较大,损害较为严重。针对近几年商渔船事故多发态势,海洋与渔业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有效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1.加强与海事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海洋与渔业厅与山东海事局签订的《海上合作备忘录》,加强双方沟通协作,在渔汛季节、伏季休渔等重要时期,对渔船作业和商船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以及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共同整治海上交通秩序。

  2.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渔船AIS防避碰设施、北斗定位系统和安全设施,不合格的停港整改,严禁出海;加大海上执法频次,对海上作业渔船安全设施和通导设施不合格,严肃处罚、立即整改。

  3.开展商渔船防碰撞警示教育培训。每年与山东海事局联合开展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联合下发《活动方案》,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期渔船集中停港有利时机,组织各地开展商渔船安全教育培训;去年和今年在威海市和东营市举办了2期涉渔防碰撞专题培训,邀请海事局、海上搜救中心等有关专家,讲授船舶避碰规则,分析渔船典型事故案例,介绍海上应急急救等方面知识,提高渔民群众商渔船防碰撞技能和意识。

  4.实施出海作业渔船夜间点名制度。组织各市、县(市、区)渔业部门利用渔船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对沿海60马力以上出海作业渔船,夜间每2小时点一次名,对未回应的,查明原因并立即整改。

  5.强化商渔船防避碰信息化建设。在对小型渔船配备CDMA通讯联络、大中型渔船配备AIS防碰撞系统和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防避碰装备升级速度,拟在全省60马力以上具有远海作业能力的渔船及远洋渔船上,配备防关闭、防拆卸、防移动、与渔船直接通话的新型通导设备,提升渔船的即时预警、远程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

 

  [2018-8-31 14:48]大众日报记者:在即将开展的联合集中行动中,很重要的一项措施是防范商渔船碰撞宣传教育活动,请问具体都有什么内容,如何组织实施?

  [2018-8-31 14:48]赵耀:为了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促进船员树立安全理念、提升安全意识,减少或避免商渔船事故发生。山东海事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自2011年起连续8年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17年,共开设安全生产培训班30余班次,讲解商渔船碰撞案例40余例次,培训渔民5000余人次。本次集中行动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合作,细化措施,提升警示教育活动成效,具体就是“五个一”和“三进”活动。

  1、“五个一”活动。一是讲好一堂课,通过开设安全教育课堂,宣传渔船防碰撞安全知识,讲解海上航行作业规定、号灯号型识别使用、海上遇险求助常识、商船航行避让值守习惯等。二是送上一本书,向广大渔民、海上从业人员发放《渔船防碰撞安全知识手册》、《社会公众海上避险知识手册》及其它宣传材料。三是发放一封信,向商渔船船员发放《致船员的一封公开信》、《山东沿海商船渔船防碰撞公开信》,提醒船员注意海上渔船习惯作业区、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区,提醒渔船尽可能避开商船习惯航路,督促商船船员遵守航行规则,避免碰撞;四是组织一次咨询活动,联合开展一次海上安全及救生知识宣传咨询日活动,介绍商船海上航行作业规定、海上遇险求助常识、商船航行避让值守习惯、渔船通信方式等;五是组织一次新闻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手机客户端自媒体,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的新闻宣传,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商渔船船员。

  2、“三进”活动。一是安全警示教育进渔村码头,海事渔业部门选取业内业务精湛、管理经验丰富和演讲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宣教团,进渔村、渔码头,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尽可能让所有渔民及渔民家属在其方便的劳动场所接受教育培训;二是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海事部门根据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选取有针对性的典型案例,到航运公司进行宣教;三是典型事故案例进船员培训机构,通过现场讲座、现场互动、典型案例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层次的宣教活动,督促各船员培训机构深入开展再宣传、再教育、再落实系列活动。

  另外,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在研究制定下发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加强防范海上商渔船宣传教育工作,这将有力促进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2018-8-31 14:52]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刚才在发布词中提到了,沿海商渔船碰撞事故易发多发。请问,在降低海上商渔船碰撞风险方面,对商船船员和渔船船员有什么建议?

  [2018-8-31 14:53]赵耀:山东沿海传统渔场多,沿海船舶习惯航线与传统渔区纵横交错,商渔船交叉会遇频繁,易发生碰撞事故。自2016年以来,山东共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34起,占同期海上交通事故的31%,死亡失踪人数占比66%;沉船数占比为45%。

  从事故调查情况看,商渔船船员未保持正规了望和认真值守、设备使用不规范等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防范商渔船碰撞的关键因素。为有效避免或减少商渔船碰撞事故,从海事部门的角度,我们给商船船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合理设计航线。广大船员要认真研究渔船的作业和航行规律,在设计航线时尽量避开传统渔场、渔船密集区等区域,适当远离岸边,合理使用推荐航线、严格遵守船舶定线制等,减少与渔船会遇的机会。

  2、加强值班瞭望。广大船员在值班时要加强了望,使用安全航速行使。同时还要注意:值班时不带手机等类似设备;夜间值班前调整好休息;夜间船舶较多时,适当增加值班人员;必要时可通过在驾驶台等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定时提醒等设备进行监督。

  3、避让要早要宽。广大船员在避让渔船时,既要严格按照避碰规则,又要考虑到渔船的特性,对渔船不遵守避碰规则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避让行动一定要及早的进行。避让的幅度要大到让渔船很容易看明白。避让渔船的距离要足够宽裕,避免穿越两渔船中间。避让后要核查避让的效果,是否让请渔船。

  4、加强学习培训。广大船员要提高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意识,加强对渔船作业、航行特点等相关知识和学习培训,以便在会遇渔船时,对渔船的行动心中有数,采取的措施得当,有效避免或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

  [2018-8-31 14:57]姜朋乐:为有效避免或减少商渔船碰撞事故,从渔业部门的角度,我们给渔船船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尽量避免在商船习惯航路上作业。渔船船员要熟悉商船习惯航路,尽量减少在此区域作业,特别是避免在此区域锚泊,这样会有效减少与商船的会遇机会。

  2、加强驾驶台值班。船员在值班时要加强瞭望,密切注视周围船舶情况;夜间值班前调整好休息,夜间船舶较多时,适当增加值班人员;锚泊时驾驶台值班人员要认真值守、不得脱岗。

  3、采取多种手段与商船建立联系。发现与商船有碰撞危险,要及早与商船联系,可以用无线电、灯光、声响等方式告知商船自己的意图。渔船要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多余的灯光要尽量关闭。多余的灯光容易让商船产生误解,不清楚渔船的动态。

  4、做好船员业务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船员商渔船碰撞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加强商船冲程、旋回圈等操纵特性的培训,以便在会遇商船时,对商船的行动心中有数,采取的措施得当,有效避免或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

 

  [2018-8-31 15:00]魏长民: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山东海事局宣传处马桂山,联系:0532-58761633,18853280100。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