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财政政策暨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情况发布会

2018-08-01 10:5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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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8-1 10:5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8月2日下午3:00,举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系列发布会第10场,邀请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介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财政政策暨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情况。届时本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8-8-2 15:0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魏长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今天,我们举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邀请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先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晶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剑锋先生,介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财政政策暨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刘兴云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8-8-2 15:02]刘兴云: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首先,借此机会,我代表省财政厅,向各位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山东财政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山东的重大责任、重大使命,是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重中之重的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及时制定了一系列规划,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从今年年初开始,我们就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财政政策和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6月23日、7月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以鲁办发〔2018〕29号、鲁办发〔2018〕37号文件印发。这两个文件,包含了很多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今天上午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抓好各项政策落实作出部署。下面,我很荣幸地把这两大政策“红包”介绍给大家。

  一、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财政政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是根据年初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以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着力点,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创新财政政策、集聚财政资源,支持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有力保障。在政策具体设计上,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激发企业活力,增强新旧动能转换的内生动力。二是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突出高质量发展,聚焦以“四新”促“四化”中心任务,强化资金整合和政策统筹,着力支持“十强”产业发展。三是创新驱动、强化支撑。集中资金,完善政策,强化人才智力、制度环境和基础设施三大支撑,为新旧动能转换创造有利条件。四是有效激励、严格约束。建立完善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的财政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有利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税费制度,既强化正向激励,又强化反向约束。

  “1+5”财政政策体系中,《若干财政政策》是统领,具体包括24项政策措施;5个实施意见是对《若干财政政策》的细化和具体化,是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六项机制”,强化财政体制引导。新旧动能转换主战场在市县,攻坚战在一线。当前我省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激励发展新兴经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靶向还不够精准,导向还不够明确。这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系列财政政策,首当其冲的就是强化财政体制引导,构建有利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六项机制”,调动各方面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积极性。一是建立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分配与各地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根据对各市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创新驱动发展、对外开放、生态环保、旧动能淘汰等新旧动能转换核心指标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分档奖励,哪个地方的动能转换快、成效大,得到的实惠就越多。二是建立财政收入结构优化奖励机制。省财政对年度税收占比提高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收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财政收入保持增长的市,按其上缴省级税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激励各地把新旧动能转换的成果体现到财政收入质量提高上来。三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增长奖励机制。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缴省级增量部分,省财政按一定比例奖励所在市。四是建立重点园区“亩均税收”领跑者激励机制。省里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重点园区,开展以“亩均税收”为主的税收贡献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档激励。五是建立“飞地”项目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对省内各级政府引导的企业跨区域异地投资建设重大产业项目,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建立项目转出地与转入地主体税收共享制度,促进产业跨区域集聚发展。六是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并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第二,突出“七个重点”,助力产业集群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向,体现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方向。为 “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这次出台的财政政策瞄准“十强”产业,从七个方面综合施策、定向支持、精准调节。一是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提质效。重点支持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重点高耗能行业大调整和大提升、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促进传统产业焕发生机活力。二是大力支持新兴产业提规模。通过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完善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政策、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等措施,助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是大力支持跨界融合提潜能。主要是促进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融合,推进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网络平台发展,支持军民融合,支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顺应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四是大力支持品牌高端提价值。通过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积极培育“四新”企业、加大山东品牌宣传力度、提高产品设计创新能力、发展总部经济等,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五是大力支持海洋经济发展。重点支持现代海洋产业发展、青岛海洋国家实验室及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为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提供保障。六是大力支持绿色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工业绿动力”提升计划,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全面落实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七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围绕支持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实施、产业技术研发、增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保障。

  省里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在增加资金投入、做好“加法”的同时,还非常注意做好“减法”,加大税费减免力度,以政府收入的“减”换取企业效益和发展活力的“增”。比如,实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抵免所得税政策,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或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又如,完善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科技人员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房屋租赁等成本费用,如能取得合法的凭证、提供相应证明,税务机关可将其核定为财产原值,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大大降低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税收负担,提高创新积极性,等等。这些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将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减轻企业负担,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强化“三大支撑”,夯实基础保障。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理顺省以下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划清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体制运行效率。优化财政支出方向,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公平竞争环境营造、公共服务(产业链)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发展试点等,增强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基金、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二是大力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大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工程支持力度,面向全球“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省财政对升级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后补助。实施“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工程”,对省属高校遴选出的与“十强”产业对接紧密、发展基础好的优势特色专业(群)重点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加快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水运交通和民航建设,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第四,坚持“三个注重”,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主要是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以财政资金为“酵母”,调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做“发面”,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更多资本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一是注重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融资增信、代偿分担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的投入。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拓宽重点项目投融资渠道。加快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优化整合现有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十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注重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支持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在我省新设立的跨地区或跨境经营的金融企业法人机构总部,以及在服务“三农”“四新”、小微企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及地方新型金融组织,给予奖补。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实施降低担保费率政策。深入开展“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金融产品创新。三是注重发挥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挂牌上市、加大债券市场融资以及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券承销机构、发债企业及担保增信机构,以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总的看,“1+5”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涵盖了财政体制、资金投入、税费激励、基金保障、财政金融配合等财税政策各个方面,是一套高含金量的政策“组合拳”。初步测算,实施上述政策,将在去年已减轻企业税费负担728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再进一步减负约774亿元,省财政还将多渠道投入资金480亿元左右,加上带动市县财政投入,预计各级通过减收增支,可为实体经济直接“输血”1500亿元以上。同时,通过设立运作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还将形成总规模不少于6000亿元的基金群,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提供资金支撑。

 

  [2018-8-2 15:18]二、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是根据中央“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改革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制定的。长期以来,由于涉农资金名目数量多、分配管理限制多,市县在推进统筹整合时受到一些束缚限制,存在不敢整、不能整、整不动的问题,需要从省级层面整合做起,带动全省统筹整合,真正把涉农资金安排使用的话语权交给市县,切实提高涉农资金规模效益。这次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改革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创新涉农资金分配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以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带动全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基本原则。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实施意见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统一领导。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二是规划引领。要求各级围绕《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统筹考虑各项行业规划,科学编制当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三是顶层设计。从省级层面加强涉农资金的源头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引导和带动市县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四是上下联动。市县参照省级做法加大本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把省级切块下达资金与本级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实现全省“一盘棋”。五是结果评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审计监督和综合绩效评价,并根据监督评价结果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范围。按照“能整尽整”的原则,这次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包括:中央(部分)和省级安排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乡村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其中:对中央涉农资金,按照国发〔2017〕54号文件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整合;农业补贴类资金、中央约束性任务资金和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原则上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切块下达的指导性任务资金,在符合中央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考虑到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金已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不纳入此次统筹整合范围。以2017年数据为例测算,这次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大约340亿元。

  (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要措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将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从三个方面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改革涉农专项资金设置体系。这次改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实行“自上而下”的整合,在省级层面将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从源头上破解“上面不整合、下面整不动”的难题。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划分为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两大类。其中,省级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应急救灾支出;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脱贫攻坚。为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20年前,各级每年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不得少于上年。

  二是改革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体制。这次改革改变了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将涉农资金全部纳入乡村振兴“资金池”,由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考核”的原则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提报需求、制定标准、加强指导,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

  三是改革涉农专项资金分配方式。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实行任务(项目)管理,由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确定任务,省财政进行预算评审并配置资金。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省级下放项目管理权限,涉农资金实行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四到县”管理模式,由各县(市、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科学配置、合理安排资金,并允许不同年度之间调整支持重点和实施区域,确保资金用好用活。

  (四)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对整合后形成的省级统筹安排资金和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按不同程序管理。

  1.省级统筹安排资金。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体布局、年度目标和总体要求,按照“职能部门(或市县)报需求、领导小组定任务、职能部门定标准、财政部门预算评审下资金”的方式进行管理,具体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每年8月底前,职能部门(或市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提报本领域(地区)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9月底前,领导小组对职能部门(市县)提报的工程(项目)需求统一研究审核,确定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明确支持重点、任务目标和责任部门。同时,职能部门研究确定本领域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并及时发布。10月底前,对领导小组确定的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由财政部门组织力量进行预算评审,提出省级统筹安排资金的预算安排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具体落实预算和工程(项目)资金及任务清单,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拨付到位。

  2.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按照“乡村振兴有规划、财政部门切资金、市县统筹来使用”的方式进行管理。各市县按照《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当地乡村振兴规划。省财政综合考虑各职能部门重点任务和各地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脱贫攻坚等任务,以及地方财力、管理绩效等因素,提出资金切块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80%的省级资金预计数切块分配到市县。省级剩余20%部分,在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30日内,集中分配下达。各市县加强省级切块下达资金与本级资金的统筹衔接,科学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是当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紧抓不放的重点工作。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这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要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省里将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和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各位记者朋友,实施这些政策,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更离不开广大媒体朋友的关心和推动。希望大家多宣传、多监督,共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目标顺利实现!谢谢大家!

 

  [2018-8-2 15:29]魏长民: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8-8-2 15:29]人民网记者: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刘家义书记专门指出了山东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请问,这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一揽子财政政策,在支持创新发展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2018-8-2 15:29]高剑锋:谢谢您的提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山东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再造发展新优势的关键一招。这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系列财政政策中,支持创新发展的政策占了很大比重,并专门出台了一个《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措施,概况起来有三个着力点:

  一是着力增强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主体,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主力军。2017年,山东有高新技术企业6300家,分别比广东、浙江、江苏少2.7万家、5000家、6700家。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活力和实力,这次出台的系列财政扶持政策,除通过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外,还将综合运用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激励和支持企业创新。比如,在引导企业自主创新上,全面落实企业研发后补助政策,省、市、县三级财政联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补助1000万元。在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上,支持实施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五年行动计划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力度,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脱颖而出,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在支持企业利用创新成果融资上,实施企业专利权质押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财政贴息补助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提供70%的风险分担,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多金融服务和支持。

  二是强化人才对创新的智力支撑。人才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争创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资源。目前我省“千人计划”专家人数仅占全国的2.9%,居全国第8位。为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上来,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省里出台了一系列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比如,在支持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方面,省里将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力度,对“一事一议”引进的顶尖科技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或6000万元直投股权投资支持,省财政还将新增资金1亿元专门支持引进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在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开展“千人服务千企”活动,扩大“创新券”补助范围。在支持科技领军人才方面,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积极性,对每个“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给予2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千人计划”专家及其团队在我省创新创业。

  三是支持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搭建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对引进和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健全大规模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这方面,江苏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浙江的之江实验室等,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为此,省里将围绕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发展,推动共建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支持与中国科学院共建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中心,并对升级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补助,推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同时,大力支持产学研协同攻关重大项目,突出支持山东省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项目,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

  除以上三个重点外,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科技服务水平等方面,也出台了一些具体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对促进重要科技领域实现重大跨越,不断提高经济创新力,再造山东创新发展新优势,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谢谢!

 

  [2018-8-2 15:35]农村大众报记者:《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山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坚持上下联动。请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如何实现上下联动?如何确保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2018-8-2 15:35]王晶:谢谢您的提问。为确保涉农资金真正统筹整合到位,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关键处,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上下联动,省里在研究制定整合方案时,重点把握了以下三点:

  一、自上而下、能整尽整。“自上而下”,即从省级层面加强涉农资金的源头整合,以省级整合带动市县整合,解决以往基层“整不动”的问题;“能整尽整”,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涉农资金都纳入整合范围,解决“整不全”的问题。对中央涉农资金的整合,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规定,除农业补贴类资金、中央约束性任务资金和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外,对中央切块下达的指导性任务资金,在确保完成中央规定任务目标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省级涉农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扶贫、供销等行业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交通、住房、环保、旅游、文化等方面的资金。对市级涉农资金,要求参照省里的做法,先把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起来,然后与省级切块资金一起分配下达到县。县级要把中央、省、市切块下达的资金与县级资金捆绑使用,形成中央、省、市、县的四级资金“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效益。

  二、赋予县级在涉农资金整合上更大自主权。为保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基层能落地生根,省里将重点采取两项措施:一是进一步下放项目、资金管理权限。除个别约束性任务外,不再指定具体项目,完全下放资金管理权限,建立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资金如何使用、实施哪些项目都由县级自主确定。二是实行综合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对各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不再分头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县级要切实履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的主体责任。县级是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和平台载体,最终要负责把资金集中整合起来,统筹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责任都很重。一要编好规划方案。各县要根据当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科学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并将其作为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要切实管好、用好整合资金。要把上级切块资金与本级涉农资金科学配置、合理安排,分清轻重缓急,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确定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要强化资金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把资金用在关键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三要抓好项目实施。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确定好项目、实施好项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确保“规划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长期管用”,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谢谢!

 

  [2018-8-2 15:45]齐鲁晚报记者:我们注意到这次出台的政策文件中,有《关于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 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请问,这个文件的出台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创新之处?

 

  [2018-8-2 15:45]高剑锋:谢谢您的提问。正如大家所了解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两大政策工具。一般认为,财政政策侧重于调结构,货币政策侧重于调总量。只有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好,既调节结构、也调控总量,才能更好地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当前,我省经济增长仍存在下行压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在此背景下,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对于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总的思路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财政资金的奖补引导,调动各类金融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吸引更多金融资源助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具体讲,有四个方面36项具体政策,其中有不少创新之处。

  一是注重财政金融互动融合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实施意见》聚焦以“四新”促“四化”,重点支持农业、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等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这些领域本身就是普惠金融应当重点支持的领域,同时也是我省现阶段发展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深入挖掘财政与金融的结合点,提出了“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保费补贴、重大技改项目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农业保险和‘政银保’增量扩面、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14项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含金量很高,比如今后三年,省财政将对100个重大技改项目,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切实帮助企业提质增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是注重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资本市场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战场。我省在利用资本市场方面还存在短板,与南方发达省市相比差距较大。比如上市企业数量,截至2018年6月底,我省有193家,广东有581家,江苏有394家,浙江有423家。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作用,这次我们提出了“直接债务融资奖励、市场化债转股奖励”等多项奖励措施,通过“鼓励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社会资本投入、投贷联动、基金投资、资产证券化”等10种方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更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三是注重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作用。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的核心,服务实体经济也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我省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还有待提高。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我省各项贷款余额为7.52万亿,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4万亿,占企业贷款的31.08%,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明显低于江苏、浙江两省。这次我们提出“设立新旧动能转换金融产品创新奖、支持构建良性可持续的新型银企关系、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和融资业务链条、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化解力度、加大金融人才奖励”等6项政策措施,旨在充分调动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新型金融组织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省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回归实体经济。

  四是加大部门间协同配合抓好政策落实。《实施意见》涉及各级财政、金融服务、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其中,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的政策多达24条,通过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调控以及监管部门规范管理的政策多达21条。这些政策涉及范围广、相互有交叉,必须确保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政策激励相容、工作协同配合,才能保证政策落实。为此,我们提出各部门要建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对外发布融资需求,构建精准对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把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谢谢!

 

  [2018-8-2 15:54]经济日报记者:今年以来,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陆续出台了多项减税降费政策,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山东也争取并出台了多项税费减免政策。请您介绍一下这些减税降费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成效。

 

  [2018-8-2 15:54]刘兴云:谢谢您的提问。实施减税降费,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可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企业可以将更多资金用于科技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高质量发展。下面,从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主要的减税降费政策。

  一是新政策不断加码。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减税降费举措,优惠力度不断加码。首先,增值税改革不断深入。国家今年推出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即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部分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一次性退还政策。其次,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自今年1月1日起,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近日,又将75%加计扣除的政策适用范围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再次,政府性收费新出台了“五停两降”减费政策,即停征或阶段性停征排污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部分专利收费;降低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二是现有优惠政策持续发力。比如,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减负效果持续放大,上半年全省企业减负201.7亿元。又如,在支持企业创新方面,继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政策。在支持绿色节能发展方面,继续实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生产企业“三免三减半”、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先征后退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新旧动能转换政策锦上添花。年初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涉及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抵免所得税、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科技人员转让科技成果以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等6项税收优惠政策已落地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和去产能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也即将获批。这其中创新性强、含金量最高的,当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将大大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推动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据测算,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将进一步为企业和社会减轻税费负担约774亿元。下一步,我们在严格落实好国家普惠性减税政策的同时,深挖政策创新的潜力,在省级权限范围内,积极研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把更多的政策“红包”发放到企业手中。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关注财政政策,也请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财政工作,如果有好的政策建议,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18-8-2 15:58]魏长民: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财政厅办公室孔进,联系电话:82669908。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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