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2017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会

2017-07-19 12: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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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7-19 12:00]鲁网:省政府定于2017年7月20日下午3:00,邀请省环保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2017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届时本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7-7-20 15:0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 丁绍敏: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先生介绍2017年上半年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执法情况,并就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和回应。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王安德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2017-7-20 15:02]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安德: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环保厅,向出席今天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关心我省环保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以及环保执法情况。

  一、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80个省控点位监测表明,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5、120、30、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9.7%、10.4%、28.6%、2.6%,但PM2.5、PM10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85倍和1.71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上半年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25.4天,同比增加7.8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7天,同比减少1.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1.6%,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我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但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2.2倍。

  (二)生态补偿考核情况

  上半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6亿元,日照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698万元。3个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580万元,分别是:滨州市上缴244万元、潍坊市上缴220万元、临沂市上缴116万元。

  (三)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治理大气污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领导同志先后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调研,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特别是,在6月17日-7月17日短短一个月内,就召开三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一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下步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政府与17市政府分别签订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层层传导压力。

  2.明确治污策略。一是印发实施比“大气十条”要求更加严格的《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并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二是按照省领导明确要求,省环保厅联合14个省直部门,组织起草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全面梳理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提出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遵循。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修订完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不再参与生态补偿。同时,新增了单项因子达标奖项,即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NO2、S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

  4.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推广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249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中,已有240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余9台正在停产整治;791台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中,已有467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二是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7个传输通道城市目前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55227家,其中,清理取缔类23215家,整改提升类32012家。截至7月17日,已清理取缔19170家、整改提升22545家。三是深入推进燃煤小锅炉清零。今年10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计划淘汰燃煤小锅炉15704台,合计15766蒸吨/小时。截至7月17日,传输通道7市已关停淘汰14092台燃煤小锅炉,合计13245蒸吨/小时。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上半年,全省淘汰21万辆老旧车;全省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已有3877个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用作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占比为93%。五是加强高架源环境监管。7个传输通道城市共排查出排气筒高度45米及以上的高架源企业438家、890个监控点位,剔除43个不具备安装条件及15个暂缓安装的监控点位,其它都已按要求安装到位。

  [2017-7-20 15:11]二、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84个省控断面监测表明,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4mg/L和0.69mg/L,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7.4%和20.6%。全省四大流域中,省辖淮河、海河和小清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其中小清河流域氨氮改善幅度较大,为42.9%;半岛流域受五龙河、虞河、付疃河个别断面严重超标影响,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反弹34.3%。17市中,东营、潍坊、泰安、济南、滨州、临沂、济宁、日照、枣庄、德州、威海、莱芜、淄博等13市COD浓度同比改善或持平,烟台、菏泽、青岛、聊城4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为27.0%;泰安、济南、东营、青岛、淄博、潍坊、威海、滨州、聊城、临沂、枣庄、菏泽等12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烟台、济宁、莱芜、日照、德州5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为156.1%。

  (二)“水十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省列入“水十条”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49个属于优良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个,占59.0%;有10个属劣五类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个,占12.0%;有27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类别的跃升。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1个受地质原因影响出现超标外,其余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41个近岸海域考核点位中,33个点位优良,占总数的80.5%。位于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166条黑臭水体中,已整治完成88条,消除比例为53.3%。总体来看,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三)省控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情况

  从上半年情况看,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有6个断面COD和氨氮浓度均值劣于五类,较去年同期减少8个,较一季度减少3个。未能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的断面主要集中在5个市,其中潍坊2个,烟台、济宁、日照、济南各1个。

  [2017-7-20 15:15]三、环保执法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0228件,罚款4.84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9件、罚款4964.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62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306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2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7件。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省公安、环保、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2起污染环境案件,分别是五莲县“3·21”环境污染案、东明中信国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时整改。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配合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巡查情况

  为强化落实工作,环保部印发《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明确从今年4月7日至2018年3月31日,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范围内(含我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七市),进行不间断督查。此次督查,共从全国抽调5600人(从我省抽调640人),每个城市安排25轮次督查,每轮次8人、两周。此次环保部强化督查采取“五步法”。第一步:督查,即督查人员到现场发现问题;第二步:交办,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问题,由环保部将给当地政府发文件正式交办;第三步:巡查,环保部各司局派人巡查各地政府“挂的单”是否完成,进度如何;第四步:约谈,若巡查中发现治理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环保部将约谈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约谈后,环保部还将再派人“回头看”;第五步:专项督察,对于仍然“无动于衷”的地方,还将启动“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专项督察,追责到人,以保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为配合做好大气污染强化督查,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部强化督查工作,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加强环保工作紧急电视会议等,对配合做好环保部强化督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向被督查的7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省环保厅党组分别致信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七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7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分别讲明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督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查处到位、督办到位、整改到位、反馈到位。

  2.抓好问题整改。省环保厅对环保部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每天一调度、一督办、一汇总。为确保前期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7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配合环保部强化督查巡查组,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逐一销号。特别是,对强化督查中发生的拒绝或阻挠执法、撕毁封条擅自生产等恶意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现场督办,严查严处。

  3.开展省级督查。为督导各市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环境问题自查自纠的属地责任、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监管责任”,省环保厅自6月28日起,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省级强化督查,厅领导分别带队包干,通过明察暗访和夜查、突击查、“杀回马枪”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突出环境问题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截至7月18日,环保部督查组在我省共检查企业11277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7855家次,约占检查总数的70%。我省问题整改完成6375个,整改完成率81%。其中,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整改完成率分别为78%、98%、85%、68%、84%、81%、71%。

  4.严肃追究责任。对拒绝执法、撕毁封条以及问题多、整改慢等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已追责400余人。

  (三)配合环保部打击进口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情况

  7月3日,环保部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7个检查组进驻我省开始全面检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省领导亲自调度此次专项行动进展及问题整改相关情况。省环保厅成立了以厅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17市迅速对涉及企业进行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大气污染省级强化督查范围一并实施督查。

  7月18日,环保部通报了截至7月15日检查情况:全国共检查企业1049家,有691家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占检查企业数量的65.8%。其中,在我省检查企业134家,62家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占全省检查企业数量的46.3%。

  今天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17-7-20 15:23]丁绍敏: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7-7-20 15:23]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6月28日,我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启动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省级强化督查,可以说是力度空前。目前,强化督查已开展半月多,进展情况如何?发现了哪些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怎样?

  [2017-7-20 15:24]王安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督导各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推动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厅于2017年6月28日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省级强化督查。刚才我也作了介绍,此次省级强化督查共分7个督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对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进行包干入驻督查。

  省级强化督查开展以来,各督查组以督导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环境问题自查自纠的属地责任、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监管责任”为重点,以“降低问题发生率、提高整改销号率”为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督查工作。截至7月19日,7个省级强化督查组共检查1891家企业,发现807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42.7%;问题整改完成526个,整改完成率65.2%;累计对45个突出环境问题追责问责或提出追责问责建议。通过开展省级强化督查,环保部强化督查每天发现问题率从开始的73.9%下降到目前的36.3%;前4批督办问题的整改销号率为70.4%,高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1个百分点。

  通过省级强化督查,发现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有的地方环保压力传导不够。个别市对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以及重点工作任务的严肃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分工不明确,环保压力层层递减,自查自纠推进不力。二是有的地方整改落实不及时。对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个别市未能采取果断措施落实整改要求,整改标准低、进度慢,突出问题销号率提不上来。比如,在“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问题方面,个别地方还存在畏难发愁、犹豫不决、畏首畏尾的现象,未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整改到位。三是有的地方环境监管基础不牢。从环保部强化督查和省级强化督查中发现,个别市日常环境监管基础不牢,在一些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推进力度不够。比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3月份省里启动该项工作,先后多次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但在各级督查中仍成为最突出的问题。

  下一步,省级强化督查组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实效,针对强化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集中反馈、提出追责问责建议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市层层传导环保压力,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切实把发现问题率进一步降下来;扎实推进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把问题整改销号率进一步提上来。

 

  [2017-7-20 15:30]齐鲁晚报记者: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省在落实“水十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水十条”考核跟“十二五”重点流域治污考核有何差异?下一步又有什么工作打算?

  [2017-7-20 15:31]王安德: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进行了全面部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和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和路线图。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贯彻落实“水十条”上做了大量工作:

  (一)坚持目标导向,科学编制《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继承和发扬我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4年持续改善的成功经验,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提出了3大类、10项重点任务;按照“构建一个格局、发挥五种力量”思路,提出6大类、15项保障措施,全力打造山东水污染防治升级版。

  (二)编制实施方案,构建完善“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体系。编制落实《实施方案》一期行动计划,分区域、分流域、分年度逐一明确水质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配套编制了重要饮用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等4个专项行动计划,梳理提炼治污项目1200多个,总投资800多亿元。

  (三)坚持考核导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精准对标国家考核要求,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17市政府“一把手”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立下“治水”军令状,将“水十条”确定的目标任务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四)加强督办考核,建立推动“水十条”落实的长效机制。生态山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水十条”落实情况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借力省级环保督察,将“水十条”和我省《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突出水环境问题处理处置情况、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作为重点督察内容,严肃追究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全面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与“十二五”重点流域考核相比,“水十条”考核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考核目标看,“十二五”重点流域考核,主要考核水质改善程度和达标率;而“水十条”考核,主要考核实际的水环境质量,特别是优良水体比例。从考核范围看,由单项考核向综合性考核转变。考核范围由省辖淮河、海河流域各1个代表城市,扩展到全省四大流域,涵盖17市。从考核内容看,在地表水基础上又增加了黑臭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饮用水水源水质等四类。从评分体系看,明确以环境质量为刚性要求,以重点任务反向校正,以日常抽查进行结果“证伪”。重点任务得分大于60分(含),水质评分等级即为考核结果;重点任务得分小于60分,水质评分等级降一档作为考核结果。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水十条”,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是持之以恒狠抓河流断面水质监管。每月通报17市水环境质量排名、超标断面、突出水环境问题及责任地区。建立综合督导及超标断面“挂销号”机制。实施《山东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开展全省流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二是扎实推进“水十条”重点任务落实。编制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和“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十小”企业清理取缔成果。深入开展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及重点海湾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全力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着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系统提升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水平和应急防控能力。同时,大力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和南水北调沿线隐患排查,继续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推进湿地净化水体保护与利用,保障重要饮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2017-7-20 15:38]中国环境报记者:近期,省领导在省环保厅调研时强调,要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实施综合整治,请问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2017-7-20 15:39]王安德:为落实省领导在省环保厅调研时关于做好环保工作的讲话和指示要求,自7月9日起,由省环保厅牵头,会同发改、经信、公安等14个省直部门、单位进行集中办公,对当前大气、水、土壤、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共同研究制定综合整治攻坚方案。

  整个方案按3个时间节点梳理制定:第一个时间节点是到今年年底。目标任务是全面完成国家“气十条”“水十条”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年度考核任务和环保部强化督查、巡查、专项行动发现的各类问题的整改任务,针对最突出的环保问题,逐一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年底全面完成。第二个时间节点是到2020年。这是我省“三个十条”目标任务的重要节点,也是各类规划、方案的重要节点。按照法律法规和环保部工作要求,认真梳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任务、措施、政策、分工等综合治理方案。第三个时间节点是到2022年。通过今年的攻坚和接下来3年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完善需要持续、系统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的综合方案。

  根据轻重缓急程度,我们首先瞄准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环境问题,先行联合研究制定了第一个时间节点的大气、水、自然保护区、环境执法监管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方案,即《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并把综合整治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紧密结合,为环保督察创造良好基础和条件。后续“3+2”两个时段的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方案的编制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

  目前,2017年的攻坚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2017-7-20 15:44]大众日报记者: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中指出,今年6月底前,全省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请问目前是否已完成?下一步,排污许可证发放将在我省哪些行业重点推行?

  [2017-7-20 15:45]王安德: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排污许可制,即环保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一企一证,作为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环保监管部门依证开展监管执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2016年12月,环保部又印发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我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和环保部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开展。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省符合发证条件的火电、造纸行业共599家企业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根据环保部部署安排,今年下半年,我省需完成钢铁、水泥、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石化、焦化、有色金属、平板玻璃等13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要于10月底前率先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前,环保部正在组织制定这13个行业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待技术规范印发后,我省将立即组织实施许可证核发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核发任务。

 

  [2017-7-20 15:49]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环保宣教中心王明远主任,电话66226123。最后,下个通知:明天上午10:00,还是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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