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解读《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相关情况发布会

2016-11-15 09:5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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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15 10:0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3: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相关情况。届时本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6-11-15 15:0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魏长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山东建设的有关要求,省环保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文件。今天,我们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女士介绍这两个文件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下面请董秀娟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6-11-15 15:02]董秀娟: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山东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环保事业发展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这两个文件的有关情况。

  一、《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耳目与基石。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越快,越离不开牢固的监测基础。2011年以来,我省积极稳妥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环境质量考核“上收一级”、污染源管理“下放一级”,空气站“转让—经营(TO)”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了环境监测的公信力。2015年7月,国办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我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被国家方案所采纳。在此基础上,省环保厅积极与环保部有关司局、单位对接,就省级工作方案编写、监测网络和监测能力建设、国家监测事权上收、监测数据联网等问题进行了沟通请示,并参考已出台工作方案的河北、福建两省任务分工,研究制订了《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工作目标,明确了5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设点,建设大气、水、土壤、声、辐射、污染源、生态状况等7大监测网络。二是全省联网,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三是自动预警,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四是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为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持。五是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化监测机构的作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

  二、《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早在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5年开始,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借鉴大气生态补偿的成功经验,围绕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内相关领域的生态补偿办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全省45处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调研,针对当前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了《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

  办法的补偿对象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由省环保部门会同各有关单位对上一年度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组织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由省级财政统筹年度预算安排生态补偿资金总额度,每年的补偿标准依据年度补偿资金总额度和自然保护区评估结果及重要性系数确定。重要性系数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服务价值、面积、自然保护区级别确定。自然保护区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巡护和监测、生态保护工程等方面。

  目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已由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

   朋友们,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山东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恳请大家深入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广各级各地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环保、关注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谢谢大家!

 

  [2016-11-15 15:12]魏长民: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6-11-15 15:12]记者: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有什么特点,与国家要求相比还有哪些差距?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2016-11-15 15:13]董秀娟: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山东实际,2007年以来,我们建设了全省环境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置大气点位328个、水点位1350个、土壤点位1793个、噪声点位3120个、污染源4360个。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和社会检测机构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基本客观反映了全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状况。

  我省监测网络有3个特点:一是实现了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和数据传输的统一,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二是采取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有机结合的方式,两种手段互相印证、互为补充。三是委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负责大气、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

  尽管我省监测网络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与国家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监测项目、监测范围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厅将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建立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使我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2016-11-15 15:18]记者:您刚刚提到,生态补偿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引导自然保护区现有问题的解决,推进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您认为这个办法的哪些设计可以推动上述目标的实现?

  [2016-11-15 15:20]董秀娟: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全程把握的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摸清有哪些问题。我们通过执法检查、现场调研等方式,掌握了全省45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具体情况,对各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共梳理出了12个方面46项问题清单。其次,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生态补偿办法的框架设计。针对上述46项问题,对照相关规范要求,设计了58种情形的考核指标体系。对批准设立后出现违法违规开发问题未整改完成的,或无总体规划、未进行分区、无专门管理机构或代管机构的自然保护区,不予补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第三,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各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的意愿。与以往按照保护面积和财政支付能力核算补偿标准的方式不同,该办法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更多的考虑了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的意愿,简单说就是给多少钱最有利于高效解决这些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具有很好的引导性。第四,采取以奖代补的生态补偿方式。传统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往往采取事前补助的方式。而本办法是对在上一年度考核分值90分(含)以上,或考核分值在60分(含)以上且分值较上年度提高的自然保护区进行补偿。这种事后奖励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更有效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最后,要全面解决自然保护区现存的各类问题,在充分利用生态补偿这一市场手段的同时,还必须综合采取规制、科技、行政、文化等措施,营造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愿破坏,进而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

 

  [2016-11-15 15:25]魏长民:好,提问到此为止。大家如有其它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环保宣教中心王静雯,联系电话:66226127。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