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2014年山东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关情况发布会

2015-01-12 12: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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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 10:0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税局、省公安厅、省地税局负责同志介绍2014年山东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有关情况。

 

[2015-1-13 10:00]陈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先生、省国税局副局长孙德仁先生、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先生,通报我省公安、税务机关2014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相关情况,发布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典型案例和打击警示。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以及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同志。首先,请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国税局副局长孙德仁先生通报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基本情况。

 

[2015-1-13 10:01]孙德仁: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根据省政府新闻办安排,我向大家通报一下2014年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基本情况。2014年,根据省政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查办了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税收秩序,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年共查办发票违法犯罪案件15036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81人,查处、缴获非法发票440万份,增加税收17.59亿元。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均居于全国前列,多项工作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通报表扬,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

 

[2015-1-13 10:03]孙德仁:一、召开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针对当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严峻形势,省政府于2014年5月9日召开了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省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等共19个单位参加。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高旭光主持会议并代表省政府讲话,指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意义重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起系列集群战役,严惩发票违法犯罪分子。省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负责同志分别作重点发言,提出下步工作打算,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2014年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70号),就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随后,依据省政府会议和文件精神,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正式下发了《2014年虚假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鲁打票协办函[2014]1号),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的、对象、步骤和要求。各级政府普遍成立了由政府领导兼任组长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迅速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广泛发动,明确责任,任务到人,掀起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热潮。

 

[2015-1-13 10:05]孙德仁:二、充分发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主力军”作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公安、税务机关是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全省公安、国税、地税三家部门责无旁贷,厉行职责,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严打主管领域的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一)公安机关。1.开展专项行动。2014年5月至11月,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发票违法犯罪案件649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81人,逮捕犯罪嫌疑人243人,捣毁大型制假窝点6个,捣毁散发信息窝点150个,缴获假发票186万余份,挽回税款损失11.9亿余元。行动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创新战法,进一步提高对犯罪线索的发现、深度经营和控制能力,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其中,枣庄公安经侦部门积极探索研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总结提炼出打击虚开发票犯罪“四字诀”技战法,得到公安部推广。2. 发起集群战役。在深入总结近几年来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以集群战役为主战模式,发挥出集群战役的强大威力和最大战力,对涉及发票违法犯罪的“产、供、销”全链条、全环节、全网络,在查清基本脉络的基础上,由公安部统一指挥,会同各涉案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给予彻底的毁灭性打击。3.突出大案侦办。深化应用情报导侦机制,集中梳理发票犯罪线索,确立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作为主攻方向,将虚开领域的集群战役发起和大要案件侦办作为重中之重。全省共侦办49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部督案件,发起47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集群战役。其中,根据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省国税局稽查局,直接组织侦办了滨州海康医药“7.06”案,吉林涉及滨州“4.08”案,福建涉及滨州“8.22”案等重特大案件,并取得优异战果。

 

[2015-1-13 10:07]孙德仁:(二)国税系统。1. 开展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2014年5月28日,召开全省国税系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交通运输等“营改增”试点行业、成品油行业虚开发票违法活动、出口骗税及公园会所等特定行业发票违法活动。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查处违法企业10401户,查处非法发票230.06万份,查补税款12.59亿元、加收滞纳金0. 81亿元、罚款1.09亿元。

 

[2015-1-13 10:08]孙德仁:2.把发票检查与税收检查相结合。在开展好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将发票检查与税收专项检查、大要案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查案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开展专项检查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核查税前发票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着力审查企业接受虚开、代开、伪造发票虚列成本、费用的现象,必要的时候延伸检查上、下游企业,取得了检查工作的双赢。开展大要案检查时,充分利用日常协查过程中积累的银行账户信息,细致分析资金流向,追查实际货主,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围捕组织“票货分离”的贩票团伙,实现了协查案件信息的增值利用。

 

[2015-1-13 10:09]孙德仁:3.强化发票日常监控措施。对发票违法活动实行查防并举,强化日常监控,注重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加强发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查找发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加强日常监控,特别是加强对成品油专用发票供需双方的税务管理和巡查力度,发现疑点及时落实。进一步完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发票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2015-1-13 10:10]孙德仁:(三)地税系统。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打击工作力度。2014年5月30日,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级地税机关按照上级要求,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共同推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入开展。2014年全省地税系统共查处违法企业3986户,查处非法发票23.55万份,查补税款2.3亿元、加收滞纳金0.17亿元、罚款0.63亿元。

 

[2015-1-13 10:11]孙德仁:2、突出工作重点,打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攻坚战。大力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严厉查处非法使用发票行为。对建筑安装、房地产、营利性教育培训、中介机构等社会关注、违法问题高发的重点行业开展了重点检查整治,查办了一大批发票违法重大案件,打击震慑了不法行为,挽回了税收损失。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私人会所税收秩序专项整治和餐饮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对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的私人会所以及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了重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了非法开票企业、非法受票企业的涉票、涉税违法问题,有效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

 

[2015-1-13 10:12]孙德仁:3、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积极承接上级各项工作指标考核,配发了《山东省地税稽查系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考核方案》,对户数任务、查处非法使用发票份数、查补税款、罚款比例、上级督办案件、信息简报、宣传曝光等各项数据指标进行量化和细化。各级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好上级部署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全省发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工作滞后、行动迟缓、成效较差的地区加大了实地督导力度,保证了全省工作同步向前推进。

 

[2015-1-13 10:14]孙德仁:三、部门联动,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各部门积极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工作小组具体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联动互动,齐抓共管,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加大宣传震慑力度,营造了综合治理的良好环境。(一)警税加强协作。公安、国税、地税部门统一步调,同时部署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省公安厅与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了七次警税协作联席会议,着重就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开展合作。各级不断加强警税协作,实行每月碰头会制度,研究近期工作,协调工作配合。对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大要案件,实行联合查办。公安、国税加大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双方已成功实现数据实时查询,进一步提升了打击效能。

 

[2015-1-13 10:15]孙德仁:(二)部门密切配合。承担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的公安、国税、地税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在19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实行不定期专题会制度,多次召开打联席会议,编发工作简报20余期,通报工作进展,明确打击方向。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地方财税返还政策措施的监管力度,海关、税务、公安联合打击出口骗税,商务、工商、审计及军区政治部、后勤部等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发票使用情况的管理及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通信管理等部门会同公安、税务建立涉票信息查询制度,共同做好有关案件查处工作。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公安、税务健全部门间信息交流、定期协商、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涉票涉税案件分析筛选、检查侦办、起诉审判快速“工作链”,实现了案件查办的一体化。

 

[2015-1-13 10:16]孙德仁:(三)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新闻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发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宣传发票整治工作成果,引导全社会正确规范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税收违法案件宣传曝光力度,建立涉税违法“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或公告偷税、虚开发票偷骗税等重大涉税违法案件50余起,起到了让不法分子畏惧战栗,让心存侥幸者引以为戒的作用,促进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5-1-13 10:17]孙德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与公安部门的集群战役、税务部门的税收专项检查等基础性、日常性工作相结合,继续开展好虚假发票等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实行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以虚开为主的发票犯罪,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助力税侦工作,深入运用集群战役模式巩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成果,持续保持对涉税犯罪的高压态势。

 

[2015-1-13 10:18]孙德仁:全省税务部门将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下游企业开票情况的检查,尤其关注购进成品油数量与其经营范围不符的企业,保持对“油票分离”倒票团伙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建筑安装、建材经销产业链以及餐饮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三是加强对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尤其是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出口产品或者向出口公司产品的企业的检查;四是加强对发票开具异常的货物运输业的检查。同时,深化警税协作、密切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侦查优势、税务等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职责明确、优势互补、衔接紧密、共同查处”的警税及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实现打防共赢。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定信心,提振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努力完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谢谢大家!

 

[2015-1-13 10:19]陈强:下面,请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先生发布山东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典型案例。

[2015-1-13 10:19]王兆玉: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刚才,我们通报了2014年以来我省税务、公安等部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基本情况。在此,我谨代表公安系统,向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来发布山东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2015-1-13 10:19]王兆玉:一、枣庄市公安局破获王某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014年8月,枣庄市公安局在国税部门的配合下,成功破获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并被列为部督案件。涉及6个省份115家企业,价税合计6.5亿余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挽回税款损失7000余万元。同时,该案是今年全国涉税领域第一起成功收网的集群战役。9月16日,公安部经侦局专门发来贺电,慰问参战干警。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1]王兆玉:二、青岛市公安局破获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4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破获了青岛某药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并被列为部督案件。专案组兵分多路到安徽、河南等地深挖线索,调查取证,摧毁了以安徽人郑某某为首的涉及7个省份20余家受票企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涉及虚开发票价税合计12.5亿余元。截至目前,共立破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2]王兆玉:三、滨州市公安局破获“7.06”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2014年8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对“7.06”案工作部署,滨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山东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经查,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山东某医药有限公司以向当地家户收购中草药材的名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合计16.77亿元。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2]王兆玉:四、济南、菏泽市公安局破获“7.1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7年7月,根据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对“7.15”案工作部署,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山东战区部署济南、菏泽两地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重要犯罪嫌疑人8名。该案涉及全国多省市、涉案税额近6亿元。后续部署全省13个地市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菏泽成功发起1起全国集群战役,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3]王兆玉:五、桓台县公安局破获“6.16”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4年6月,桓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6.16” 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并被公安部经侦局列为部督案件。经查,发现洛阳某工贸有限公司2013年1月以来大量接受59家石化公司、商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山东、江苏、河南等10省份59家企业,涉及发票1720份,价税合计8.1亿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裴某、韩某某、缪某某等15人,挽回税款损失7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4]王兆玉:六、潍坊市公安局破获寿光某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4年2月,潍坊市公安局在税务部门密切配合下,成功侦破寿光某贸易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以王某、时某等人为核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网络。该案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并被列为部督案件。涉案金额达5亿余元,涉及6省的60余家企业,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逮捕5人,挽回税款损失4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5]王兆玉: 七、汶上县公安局破获济宁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4年3月,汶上县公安局根据国税部门移送线索,经过两个月缜密侦查,破获孙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并被列为部督案件。经查,2010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人利用济宁某商贸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420份,价税合计9.26亿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追缴税款7000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5]王兆玉: 八、东平县公安局破获“2.2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件。2014年2月,东平县公安局根据线索摸排,立案查处宋某、刘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并被列为部督案件。经查,2011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刘某利用其注册成立的纺织制品有限公司大肆向福建、上海等13省份10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1800余万元。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挽回税款损失68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6]王兆玉: 九、德州市公安局破获“3.27”特大虚开运输发票案。2014年11月,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德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3.27”特大虚开运输发票案。该案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并被列为部督案件。涉及全国30多个省市,涉案金额18亿余元,该案在全国范围内共计破获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挽回经济损失375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5-1-13 10:22]王兆玉:十、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破获徐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2014年7月,青岛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徐某某等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立案侦查。成功破获了我省首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犯罪案件,涉案价值2.9亿元,避免税款损失800万元。该案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并被列为部督案件。截止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冻结房产4套,扣押车辆3辆,取得了打击骗税犯罪的重大胜利。各位记者朋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大家对十大案例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了解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打击假发票的良好环境。谢谢大家!

 

[2015-1-13 10:24]陈强:下面,请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先生发布山东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警示。

[2015-1-13 10:24]李功: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根据省政府新闻办安排,我来发布山东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警示。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涉及一切单位和个人。当前,由于受不法利益驱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日趋猖獗,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影响危害极大。为了营造全社会识别发票违法行为、拒绝违法牟利、抵制发票犯罪的良好氛围,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特发出如下警示:

 

[2015-1-13 10:25]李功:警惕不法分子通过购置印刷设备、发票模版、刻制各类印章等,印制、伪造、变造广告、餐饮、住宿、娱乐、房地产、建筑安装、商品购销等各类发票,团伙作案,形成独立的产、供、销链条,一地印制,多地、多级分销,车站、码头、商场、街道、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出售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谋取不法利益。警惕不法分子通过注册企业公司等手段,骗购增值税发票、货物运输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等等,通过团伙作案、手机短信、互联网、电话传真、邮递等方式对外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各类发票,从中谋取不法利益。警惕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渠道虚开发票、代开发票、取得假发票,抵扣税款、骗取出口退税,达到不缴、少缴纳税款目的;通过虚开发票、代开发票、套开发票、非法取得各类真假发票等手段,虚增成本费用,套取转移收入利润,掩盖真实业务,偷逃国家税款;通过编造虚假经济业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收。

 

[2015-1-13 10:27]李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对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虚开发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等行为,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视情节轻重,处以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发票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五十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2015-1-13 10:31]李功:201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实施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曝光,向征信机构通报,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使用,同时,依据有关规定,通知相关机关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纳入法院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索要发票是社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希望广大社会公民在购物、就餐等商务活动中,积极索要发票,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发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当地公安、税务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电话110,税务机关电话12366。各位记者朋友,希望大家对以上警示予以广泛传播,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全省发展稳定大局。谢谢大家!

[2015-1-13 10:35]陈强:今天发布会主要向大家以上情况。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