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击传销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直播稿
[2009年4月7日 10:42:15]山东新闻网:定于2009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举行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情况。
[2009年4月8日 9:30:11]孔繁柯: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2009年4月8日 9:31:12]孔繁柯:当前,全国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保持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种“经济邪教”和社会“毒瘤”,一旦回潮蔓延、形成气候,将会对市场经济秩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我国政府禁止传销的决心非常坚定。
[2009年4月8日 9:31:47]2005年颁布实施《禁止传销条例》,近期又在《刑法》修改时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承担着全省禁止传销的执法职责和任务,多年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并不断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传销防控机制建设,使我省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防范传销的良好局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省得到有效遏制,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4月8日 9:32:03]今天,我们举行省政府打击传销工作新闻发布会,专门邀请了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工商局新闻发言人王天仁同志,省公安厅党委成员、纪委书记张志华同志,就我省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情况、当前传销活动呈现的新特点、预防传销警示以及全省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进行新闻发布。
[2009年4月8日 9:32:13]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2009年4月8日 9:34:53]孔繁柯:下面,首先请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天仁同志发布全省工商、公安系统打击传销工作总体情况及目前传销呈现的新特点。
[2009年4月8日 9:36:04]王天仁:新闻界的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2009年4月8日 9:36:28]王天仁:传销活动严重危害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安定团结和家庭安宁幸福。省委、省政府一直对打击传销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作出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考核。早在2004年,省委、省政府就明确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平安山东”建设工作中,列入考核内容,制定了考核标准,建立了由省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等19个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我省“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并先后3次召开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此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省里还实行了打击传销动态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各地传销严重程度划分一、二、三类区域,进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传销问题严重的一类地区,由省相关部门重点督促检查,限期扭转被动局面。近期,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刚刚研究分析了全省传销形势,并对一、二类传销地区进行了现场督查。以上工作格局、思路和措施,在省、市、县三级都得到了较好地落实,全社会共同抵制和打击传销的氛围初步形成。
[2009年4月8日 9:36:38]王天仁:下面,我就全省工商、公安系统打击传销工作总体情况及目前传销呈现的新特点,向大家作一介绍。
[2009年4月8日 9:37:17]王天仁:近年来,全省工商、公安机关按照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形成气候,打击传销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据统计,2008年,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传销违法案件30件,案值1697万元,取缔传销窝点790多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近3.1万人次;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369起,破案338起,涉案金额9.52亿元,刑拘犯罪嫌疑人1038人,移送起诉248人,劳动教养693人,判刑69人,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回潮反弹。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2009年4月8日 9:38:02]王天仁:(一)强化执法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各级工商、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和执法力度,每年都联合开展1—2次集中执法行动,特别是去年开展了“禁传销、保奥运”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传销窝点、传销活动的防范监控力度,并根据当地实际多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同时,加强房屋管理、社区管理,形成了联合防范、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有力震慑了传销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目前,工商、公安部门已经启用了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立了“传销人员信息库”,根据日常执法办案情况,及时将参与传销的人员名单录入信息库,为查办串案并案提供有力支持,依法加大对传销头目、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
[2009年4月8日 9:39:30]王天仁:(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工商、公安机关一直秉持“舆论力也是执法力”的观念,高度重视打击传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去年,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与省内新闻媒体协作,曝光了聊城LOB网络传销案、威海“鸿洋神”公司传销案、淄博“谊丞麟”公司传销案等10起传销典型案件,发送了1700万条预防传销公益短信,发布预防传销的提示警示,公开了举报电话。省工商学会联合有关协会连续两年组织打击传销“好新闻、好漫画”评选活动;同时,各地还将宣传工作做到基层村居和群众,仅奥运会期间,全省就集中张贴、发放打击传销宣传画、手册10万张(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4月8日 9:43:08]王天仁:在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联合打击下,公开化、规模化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省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传销案件发案数量有所下降。但是,传销仍居各类经济违法犯罪的前列,个别传销组织依然在我省活动,打击传销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经济下行,农民工返乡,就业压力加大,一些传销组织趁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打着就业、致富等种种旗号,蛊惑、诱骗广大群众参与传销活动。其主要特点和新的动向是:
[2009年4月8日 9:43:25]王天仁:一、传销名目更加隐蔽和多样。由于“传销违法”这一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另辟途径,打着种种名义和幌子掩盖其非法行为。有的传销组织者以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直销”、“特许经营”、“连锁销售”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有的假借会员制度,谎称“发展会员、共享利益”,“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有的开始以“份额”、“空间”、“理念”等虚拟概念,以及返还广告费、电信增值业务等名目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2009年4月8日 9:46:19]王天仁:二、利用互联网传销的问题日趋突出。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无边界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等特点,利用互联网传销活动成本较低,传播地域更广,违法活动更加隐蔽。此类传销活动多采取会员形式,打着租借网络虚拟资源、远程教育培训等旗号,依托互联网、公共服务器、银行卡等载体,收取加入者高额“入会费”、“加盟费”和“培训费”。
[2009年4月8日 9:46:34]三、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呈抬头趋势。目前,学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传销组织向大中专院校学生,特别是民办高校和高职高专学生渗透的现象十分突出,省内多次发生学生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大学生文化层次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但社会经历简单,经“洗脑式”培训后,极易成为骨干分子。
[2009年4月8日 9:46:52]王天仁:四、传销案件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诱发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绑架、抢劫、盗窃等暴力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同时,传销案件造成底层参与者血本无归,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煽动下,众多传销参与者聚众上访,向政府施压,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在一些传销大要案件查处工作中,预防群体性事件、妥善做好人员处置工作已成为当地政府及执法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9年4月8日 9:48:23]王天仁:五、传销手段复合化趋势值得关注。在查处的传销组织中,既有“拉人头”式传销,也有以“资本运作”等形式实施的传销犯罪活动,同时还出现了两者的融合,如从传销产品向“资本运作”等名目转变,从骗取“入门费”向“高额加盟”转变等。
[2009年4月8日 9:48:48]王天仁:面临上述严峻的打击传销形势,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定信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稳定的硬任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刑法》的威力,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力争最大限度的压缩传销生存空间,决不让传销活动形成气候,切实维护好我省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2009年4月8日 9:48:34]王天仁:谢谢大家!
[2009年4月8日 9:49:24]孔繁柯:下面,请省公安厅党委成员、纪委书记张志华同志发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和山东省公安、工商机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
[2009年4月8日 9:49:32]张志华: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当前传销活动在我省依然存在,个别地区还比较猖獗,传销活动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为避免广大人民群众上当受骗,防止正在择业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等陷入传销“陷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特发布警示如下:
[2009年4月8日 9:51:35]张志华:一、警惕传销组织以高额报酬为诱饵,打着企业招聘、介绍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幌子,通过亲人、朋友、同学、战友等社会关系引诱远离学校、家庭、家乡到异地,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2009年4月8日 9:51:47]张志华:二、警惕传销组织和一些所谓合法的公司打着“直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等旗号,以销售商品为幌子,采用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和会员等形式发展人头,并以所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传销行为。
[2009年4月8日 9:51:57]张志华:三、警惕以“网赚”、“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上基金投资”等为旗号的互联网传销活动。
[2009年4月8日 9:52:08]张志华:四、大中专院校学生择业、就业时,要注意甄别、核查、咨询招聘单位的招聘需求、主体资质、生产经营等相关信息,确认其合法性,谨防陷入传销“陷阱”。
[2009年4月8日 9:52:23]张志华:五、警惕传销组织或传销骨干分子,在传销受到查处或传销即将崩盘时,为逃避责任、推卸责任,怂恿鼓动参与者聚众闹事,聚众上访,暴力抗法,危害社会稳定。为增强人们自觉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震慑传销分子,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决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查处的10起传销违法犯罪案件。同时,郑重提醒社会公众,组织策划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传销、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和货源、保管、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等便利条件也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2009年4月8日 9:53:41]张志华:一、聊城华美倚兰环保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2008年10月,聊城茌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华美倚兰环保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该公司自2003年以来,以销售“华美倚兰”纯水机为名,采用“双轨制”的传销模式,发展下线人员,上线根据下线人员销售业绩计算报酬,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达4亿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09年4月8日 9:54:17]张志华:二、聊城陈某等非法经营案
[2009年4月8日 9:55:09]张志华:2008年3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成功侦破广东化州人陈某等非法经营案。经查,自2003年以来,以该陈为首的传销骨干打着销售广州天冀公司“露娜卡诗”化妆品的幌子,规定每人交纳2900元购买一套产品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五级三阶制”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传销团队,诱骗广东、山东等省农民、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参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人员3000余人,涉案金额达870万余元。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涉案的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9年4月8日 9:55:11]张志华:三、淄博司书强非法经营案
[2009年4月8日 9:55:53]张志华:2008年3月,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成功侦破司书强非法经营案。经查,自2004年8月份以来,司书强经他人介绍加入“武汉新田公司”非法传销组织,以销售“茶美仙”、“汉方血清”、“紫苏油”等化妆品、保健品为名,通过传人头的形式开展传销活动,截至2006年7月,共发展下线1200余人,非法经营额达348万余元。2008年6月18日,淄川区人民法院对司书强非法经营罪案做出判决,判处司书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09年4月8日 9:57:22]张志华:四、威海许某等非法经营案
[2009年4月8日 9:57:38]张志华:2008年初,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功侦破许某等非法经营案。经查,该许自2005年9月以来,伙同他人以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的名义,通过销售该公司的保健产品发展传销人员,以655元的产品为一单,每人购买一单以上产品即可成为该公司会员,拥有发展下线资格,公司根据个人下线发展会员的业绩进行返利,截止2007年6月,该网络共发展传销人员13000余人,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涉案的2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9年4月8日 9:57:46]张志华:五、泰安卢杰锋等非法经营案
[2009年4月8日 9:57:57]张志华:2008年7月,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侦破卢杰锋等非法经营案。经查,自2006年以来,广东增城人卢杰锋伙同同乡梁杰辉参与武汉新田传销组织,以传人头的方式,通过销售“娇妃”化妆品层层发展下线,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目前卢杰锋、梁杰辉已被劳动教养。
[2009年4月8日 9:58:05]张志华:六、王永凤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案
[2009年4月8日 9:58:17]张志华:当事人王永凤于2006年5月份经其堂弟介绍,在西安缴纳3900元购买一套保健品后成为“贵州红跃”下属贵州山霸公司业务员,并成为其堂弟的直接下线。其后王永凤以这种方式直接发展了董某、梁某等2名下线,董、梁二人继续滚动发展下线达30多人。该王等人所在的贵州山霸公司内部为“五级”的分层组织,成员按照其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取得相应级别,其工作业绩为发展下线人员数量,成员按照“级别”和“业绩”取得“工资”收入。直接发展一名下线,“业务员”至“经理”分别从被发展人员所缴纳款项中提取525元、700元、1050元、1470元“提成”收入,每间接发展一名下线,均取得140元“提成”收入。2008年3月份,该王传销团伙迁至烟台福山区继续从事“发展”活动。至2008年4月25日被查获时,其所发展的下线人数涉及60人,非法经营数额23.4万元,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烟台市工商局福山分局依法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09年4月8日 9:58:28]张志华:七、罗娟、强帆等11人介绍、诱骗他人参与传销案
[2009年4月8日 9:58:37]张志华:罗娟、强帆、张安飞、陈建华、杨胜平、崔娜娜、伊莲莲、周春莲、王俊英、徐五英、李峰11人在2008年间,先后被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分别骗到沂水县加入“奥瑞尔”化妆品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规定,新加入的人员交上4000元“上线款”后成为业务员,业务员再发展9名下线晋升为高级业务员,下线达到64人晋升为主任,下线达到392人晋升为经理级别,下线大于393人成为业务总监。业务员每发展一名下线获525元提成的“直销奖”,下线每发展一名下线获170元提成的“差额奖”,另外还有育成奖、福利奖等。罗娟等11人在明知是传销活动的情况下,自愿缴纳入门费4000元后加入该组织。尔后以打电话介绍工作等为名,将其同事等人骗至沂水县发展成其下线。罗娟等11人的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介绍、诱骗他人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沂水县工商局依法对他们分别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21.8万元。
[2009年4月8日 9:58:44]张志华:八、高居山、王丽美等4人非法传销案
[2009年4月8日 9:58:52]张志华:当事人高居山、王丽美、高寿柱、郭方燕分别被同事、工友、男友等以修理汽车、邀请打工的名义骗至安徽淮南、山东菏泽、山东枣庄薛城加入武汉新田公司“克莱氏”化妆品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3000元认购“克莱氏”化妆品1套(实际未见商品),取得发展下线资格,发展直接下线至少两名,依次类推向下发展,按照发展人员数量从高到低分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五个级别,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至2008年5月被工商部门查获时,上述4人共发展传销人员405人,经手收取入门费共计5.4万元,非法获利共计3.8万元,枣庄市工商局薛城分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43.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9年4月8日 9:59:33]张志华:九、张红愿从事武汉新田“蓝旺得”化妆品传销活动案
[2009年4月8日 9:59:48]张志华:当事人张红愿于2006年底被生意伙伴赵春连(传销人员)以考察项目为名骗至山东海阳市,从事武汉新田公司“蓝旺得”化妆品传销活动。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3000元认购“蓝旺得”化妆品1套(实际未见商品)取得发展下线资格,发展直接下线至少两名,依次类推向下发展,按照发展人员数量从低到高分为会员、推广员(发展下线4-13名)、培训员(发展下线14-92名)、代理员(发展下线93-561名)、代理商(发展下线562 人以上)五个级别,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当事人2007年9月份升为代理员,2008年6月成为代理商,辗转济南、滕州等地从事传销活动形成共计1500人的传销团队。至2008年11月8日在滕州其租住房内,被执法人员依法查获,本人经手收取入门费约40万元,获违法所得1万元。枣庄市工商局薛城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传销行为,没收非法财物9.8万元、违法所得1万元和罚款17.27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9年4月8日 9:59:57]张志华:十、潍坊市寒亭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场所案
[2009年4月8日 10:00:04]张志华:当事人自2007年10月起,为张桂花等人的所谓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网络营销事业提供培训场所用于授课,共计一个月时间,并收取房租700元。张桂花等人的所谓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网络营销事业已被定性为传销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场所的违法行为。2008年6月20日,潍坊市工商局寒亭分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9年4月8日 10:32:38]孔繁柯:当前的世界性金融危机给我国部分实体经济造成一定影响,使我国经济发展、劳动就业等方面面临的形势异常复杂和严峻,今年又值我国建国60周年,各级党委、政府保稳定、保增长、促发展的决心十分坚定,任务非常艰巨。省委、省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下决心将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好,防止传销回潮反弹。现在正是广大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择业、就业的重要时期,也是和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的关键时期,本次发布会提供的大量信息对提高全省广大群众预防传销侵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希望媒体宣传好、报道好这次发布会的相关内容,为广大群众提供准确权威的信息,发挥新闻报道的教育导向作用,共同筑起全社会自觉预防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严厉打击传销的坚固防线。
[2009年4月8日 10:32:46]孔繁柯: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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