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流通领域农资质量检测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直播稿
[2008年6月12日 13:18:07]定于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举行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省流通领域农资质量检测有关情况。
[2008年6月13日9:28:51]会议由中共山东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黄泽存主持。
[2008年6月13日9:33:00]黄泽存: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当前,全省各级各部门正在按照中央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全力以赴支援灾区的同时,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6月13日9:33:14]黄泽存:眼下,我省已进入夏收夏种的关键时期,流通领域农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全年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2008年6月13日9:33:35]黄泽存:省工商局作为全省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监管部门,多年来,广泛深入地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各类假冒伪劣农资和各种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全省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6月13日9:33:48]黄泽存:今天,我们举行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工商局新闻发言人王天仁先生及省工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韩斌先生,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08年6月13日9:34:01]黄泽存: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2008年6月13日9:34:18]黄泽存:下面,请王天仁先生介绍全省流通领域农资市场质量监测情况。
[2008年6月13日9:34:51]王天仁:新闻界的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2008年6月13日9:35:11]王天仁:近年来,山东省工商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流通领域深入开展了以农资打假治劣为核心的“红盾护农行动”,走出了一条“以行政执法为主,以行政指导为辅,防打结合,疏堵并重”的农资市场监管新路子,我省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2008年6月13日9:35:22]王天仁:省工商局多次在全国工商系统农资打假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并于2007年2月26日,代表全国工商系统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下面,我就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实施流通领域农资市场质量监测总体情况及今年上半年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2008年6月13日9:35:37]王天仁:一、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实施流通领域农资市场质量监测的总体情况
[2008年6月13日9:36:19]王天仁:(一)开展质量监测,严密监控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省工商局从2005年开始,在春耕、夏播、秋种之前,定期对上市农资商品进行定向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发出消费警示。
[2008年6月13日9:36:47]王天仁:从近几年的监测结果比较来看,全省种子合格率今年为94.1%,比2007年提高5个百分点,比2005年提高36.7个百分点;全省化肥合格率今年为83.72%,比2007年提高4.4个百分点,比2005年提高19.8个百分点;全省农药合格率今年为78.6%,比2007年提高3.2个百分点,比2005年提高18.6个百分点。这说明我们的“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2008年6月13日9:36:57]王天仁:(二)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从2004年开始,根据全省工商系统实施“红盾护农行动”的总体安排,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都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品,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08年6月13日9:39:33]王天仁:在每年的3月份,全省集中开展以“农资打假保春耕”为主题的种子、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4月上旬至6月底,在农业生产用药高峰期开展以农药商品检测为主要手段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7月至8月份,开展农机具专项整治。
[2008年6月13日9:39:46]王天仁:据统计,2007年全省共查处农资案件3481件,案值3220.9万元,罚没款1569.8万元,共查获不合格化肥6808吨,不合格农药29950公斤,不合格农机34台,不合格农膜32018公斤。今年1至5月,全省共查处农资案件1583件,案值2570.75万元,共查获不合格化肥1245吨,不合格农药8389瓶,不合格种子39448公斤。全省消费者协会系统,2007年共受理农资投诉3878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84万元,今年1至5月共受理农资投诉1352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9万元。
[2008年6月13日9:39:57]王天仁:(三)积极探索,初步构建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将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属地工商所,作为重点商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08年6月13日9:40:35]王天仁:二是,实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制度,即:农资经营业户建立进销货台账、索要进货发票出具销货发票、提供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与工商部门签订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实行农资商品留样备查,依法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有效提高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
[2008年6月13日9:42:47]王天仁:三是,对农资经营者进行A、B、C、D四级信用等级划分,实行分类监管,增强了经营者的信用意识。目前,我省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状况是:A级企业35555家,占74%,B级企业8777家,占18.3%,C级企业3182家,占6.6%,D级企业499家,占1%。四是,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加强自律机制建设,指导农资生产、经销单位建立农资行业协会,制定《协会章程》等内部规范,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目前,全省已成立农资协会86家,拥有会员19973家。五是引导发展连锁经营,优化农资经营主体,提升农资经营业态。目前,全省共有农资连锁门店6万余家,农资连锁经营覆盖率已达70%。
[2008年6月13日9:48:03]王天仁:应当说,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制售假劣农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农资投诉率也逐渐降低,农资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农民的利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2008年6月13日9:48:18]王天仁:二、今年上半年全省流通领域农资市场质量监测情况
[2008年6月13日9:49:51]王天仁:为全面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2008年“红盾护农”行动的总体安排,省工商局于近期对全省17个市流通领域的种子、化肥、农药三类农资商品质量开展了定向监测。
[2008年6月13日9:51:21]王天仁:为全面反映全省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状况,本次对全省17个市均进行了监测,共检查了17个市52个县(市、区)的406家农资经营单位,并在其中的170家抽取275个样品进行检测,其中种子样品119个,化肥样品86个,农药样品70个。最后检验结果,合格样品239个,不合格样品36个,产品抽样总合格率为86.91%。其中,种子合格样品112个,不合格样品7个,合格率为94.1%;化肥合格样品72个,不合格样品14个,合格率为83.72%;农药合格样品55个,不合格样品15个,合格率为78.6%。
[2008年6月13日9:51:46]王天仁:具体情况如下:(一)种子监测情况。本次监测,共在全省17个市抽取杂交玉米种子样品103个批次,在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四个主要产棉市抽取棉花种子样品16个,共119个。重点检验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等项目。经检验,合格样品112个,不合格样品7个,合格率为94.1%,合格率比2007年提高7个百分点。其中,玉米种子样品不合格5个,棉花种子样品不合格2个,合格率分别为95.1 %和 87.5 %。
[2008年6月13日9:54:42]王天仁: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分不合格。在7个不合格种子样品中,水分项目不合格6个。在6个水分项目不合格种子样品中有5个是包衣种子,占水分不合格种子的88.3%。究其原因,是种子生产加工商在种子包衣结束后没有经过晾晒直接进入包装容器,导致水分超标,其后果是直接造成出苗率低,播种后出现缺苗现象,最终导致产量减产。二是套用老的种子审定号。
[2008年6月13日9:55:02]王天仁:在监测中发现少数种子企业套用老的种子审定号包装新种子,以达到逃避品种侵权的追究。由于有些老品种选育出的时间久,标准品种很难搜集到,给鉴定工作带来了困难,也给市场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2008年6月13日9:56:11]王天仁:(二)化肥监测情况。本次化肥质量监测,在全省17个市抽取样品86个批次,重点检验样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包装标识等项目。经检验,合格样品72个,不合格样品14个,合格率为83.72%,合格率比2007年提高3.3个百分点。
[2008年6月13日9:57:29]王天仁: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产品养分含量不达标。本次化肥监测,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单一养分或总养分含量不达标。在14个不合格的样品中,有12个是养分含量不达标。在这12个样品当中有5个的养分含量与标示相差在1个百分点以上。究其原因,除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化验室不启用、化验人员素质不高以外,有的企业进原料重价格轻质量,特别是今年化肥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不排除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有意降低某种成分含量。养分不达标就不能满足农作物生长对养分的需求,造成减产。
[2008年6月13日9:57:35]王天仁:二是化肥含氯标示存在问题。具体表现为:化肥含氯超过3%但不进行标示;或虽有“含氯”标示,但不按照国家规定单独标示,使消费者难以发现,误导消费者。国家标准规定,化肥中氯离子含量大于3.0%的,应当在产品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因为含氯化肥对某些农作物不适应,易烧根而减产以至坏死,特别是在给果树施肥时不能使用含氯化肥。企业必须进行规范标识,有利于农民根据肥料产品的性质有针对性地进行施肥。企业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标注,就很有可能给农民造成损失。
[2008年6月13日9:59:11]王天仁:王天仁:(三)农药监测情况。本次监测,在全省17个市抽取农药样品70个,其中杀虫剂36个,杀菌剂17个,除草剂17个。检测项目为有效成分含量、乳液(稀释)稳定性、悬浮率、酸度、水分等。经检验,合格样品55个,不合格样品15个,合格率为78.6%,合格率比2007年提高3.2个百分点。根据国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本次监测未发现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现身市场,说明流通领域农药质量正稳步提升,证明了“红盾护农”活动卓有成效。
[2008年6月13日9:59:27]王天仁: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和水分含量超标。本次农药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有效成分含量和水分含量两项指标,尤以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为重,在15个不合格样品中,有14个样品出现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有6个样品出现水分含量超标。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的农药,起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直接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2008年6月13日10:00:24]王天仁:水分超标会加剧有效成分在存放过程中分解失效,导致农药产品质量不稳定,达不到产品的预期药效。二是非定点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市场流通较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高了农药生产企业的定点准入门槛,规范了农药登记。
[2008年6月13日10:00:58]王天仁:如国家发改委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农药原药及制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分别由3000万和1000万提高到5000万和3000万,并要求环保投资分别不低于总投资规模的15%及8%,这样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定点的门槛提高了许多。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达不到国家定点要求的企业进行非法生产,其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本次监督抽查有5个不合格产品出自非定点生产企业。
[2008年6月13日10:04:08]王天仁:对于本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及涉及到的农资经营业户,我们将安排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法立案查处,将不合格产品彻底清理出市场。
[2008年6月13日10:10:21]王天仁:三、消费警示
[2008年6月13日10:10:25]王天仁: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今后购买农资商品时,除了要到正规的农资商品经营单位购买农资,并注意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格证件外,针对不同品种,请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2008年6月13日10:10:28]王天仁:(一)购买种子注意事项1、在购买种子时要查看一下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资质,证件是否齐全;选购的品种要适合本地种植,查看标签中标注的适宜种植区域是否包括本地;在购买时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包装规格,注意查看种子标签内容是否属实。2、对于一些散装种子、已打开包装的种子或无证包装的种子,标识模糊、标注不全的种子,走街串巷、沿街叫卖、来路不明的种子,小广告宣传新特优、邮寄的种子,建议不要购买,不可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不好的种子;同时在购买种子时要索要发票,以便在种子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维权。3、在购买种子数量较大时,要注意封存样品,双方当事人要签字,以便在种子出现质量问题时作为鉴定依据。另外,购买种子后要妥善保存,最好放在凉爽、干燥的地方,防止霉烂变质,导致发芽率降低。
[2008年6月13日10:10:32]王天仁:(二)购买化肥注意事项1、要看资质、品牌。许多假冒伪劣化肥以相对便宜的价格吸引农民,在选购化肥时千万不可贪图一时便宜而购买价格低廉、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要选购拥有合法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到正规的销售网点选购。2、要看包装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进口肥料是否有国内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是否标注含氯。3、要看产品质量,是否有质检报告或化验单,并看化验单的化验时间与出厂时间是否一个批次,并要对说明书的内容认真研究。
[2008年6月13日10:10:35]王天仁:(三)购买农药注意事项1、检查农药标签。标签中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及含量、净重、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注意事项和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凡不能肯定农药有效成分的不能购买。标签上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可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可登陆“中国农药工业信息网”查询。2、检查农药的外部状况,从其外观初步判断优劣。①乳油应为均相液体,无沉淀或悬浮物;②水剂应为均相液体,无沉淀或悬浮物,加水稀释后一般也不出现混浊、沉淀;③悬浮剂、悬乳剂应为可流动的液体,长期存放可能存在少量分层现象,但轻轻摇晃后应能恢复原状;④粉剂、可湿性粉剂应为疏松粉末,无团块;⑤颗粒剂产品应粗细均匀,不应含有外来物和硬块。
[2008年6月13日10:10:50]王天仁: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的以农资打假为核心的“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力争做到“非法农资不上市,假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为服务“三农”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8年6月13日10:10:46]谢谢大家!
[2008年6月13日10:11:38]黄泽存:下面,请韩斌先生通报山东省工商系统2008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2008年6月13日10:12:49]韩斌:案例一:一、 乳山市冯家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当事人乳山市冯家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门市部于2008年1月10日,以2300元/吨的价格从威海兴鲁生资有限公司购进标注为丹麦丹利特农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丹利特”硫酸钾型复合肥6吨,以2500元/吨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15000元。经依法检验该批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至案发时,上述肥料尚未售出。
[2008年6月13日10:11:52]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乳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的“丹利特”复合肥6吨,罚款34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14:05]韩斌:二、胶南市六汪镇王宗卫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2008年6月13日10:14:31]韩斌:当事人胶南市六汪镇王宗卫于2008年1月,以2900元/吨的价格购进山东省寿光市凯米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凯米尔复合肥13吨,以3500元/吨的价格售出5吨,销售款17500元,获利3000元,剩余8吨未售出肥料,当事人退回生产厂家。经依法检验,该批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
[2008年6月13日10:14:38]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胶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27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14:46]韩斌:三、山东诺华农药有限公司冒用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案
[2008年6月13日10:14:53]韩斌:当事人山东诺华农药有限公司自2008年1月开始,在其生产的“春飞快歼”、“赛磷”、“阿维红白双清”、“黄金甲”、“蚜虎”五种农药上冒用山东恒利达化学品公司农药登记证号及农药生产批准证号,并在产品标签上将上述五种农药生产者标注为“山东恒利达化学品公司”。
[2008年6月13日10:14:57]韩斌: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城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8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15:02]韩斌:四、日照市岚山区陈刚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2008年6月13日10:15:12]韩斌:当事人陈刚于2008年3月10日,以2700元/吨的价格从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购进该公司生产的复合肥10吨,以2800元/吨的价格售出,获利1000元。经依法检验,该批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
[2008年6月13日10:15:21]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港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26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16:09]韩斌:五、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鞠克俊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2008年6月13日10:16:22]韩斌:当事人鞠克俊于2008年2月,从他人手中以2600元/吨的价格购进外包装标注为“挪威凯德姆”牌的复合肥5吨,以3100元/吨的价格售出4.1吨,获利2050元,剩余的0.9吨退回供货商。经依法检验,上述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2008年6月13日10:16:34]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50元,罚款20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16:50]韩斌:六、济宁市泗水县泗河办金兴化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08年6月13日10:16:59]韩斌:当事人泗水县泗河办金兴化肥经营部于2008年2月22日,在其经营场所销售标注为“华廷”牌、“ 潘大仓”牌、“ 沃尔沃”牌的复合肥,获利775元。经依法检验,上述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2008年6月13日10:17:13]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泗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775元,罚款20300元。
[2008年6月13日10:17:23]韩斌:七、栖霞市李道军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2008年6月13日10:17:34]韩斌:当事人李道军于2007年10月开始,在栖霞市销售标称为北京斯特美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10吨,货值18000元,获利2000元。经依法检验,上述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2008年6月13日10:18:16]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栖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18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18:31]韩斌:八、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李洪国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08年6月13日10:18:44]韩斌:当事人李洪国于2008年3月2日,以2100元/吨的价格从淄博澳邦肥料公司购进澳邦牌肥料5吨,以2300元/吨的价格售出,货值11500元,获利1000元。经依法检验,上述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2008年6月13日10:18:59]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13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19:15]韩斌:九、东阿县供销社农资专业合作社人民街农资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08年6月13日10:19:34]韩斌:当事人东阿县供销社农资专业合作社人民街农资部于2007年12月,以700元/吨的价格购进北京市京鲁鸿科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速生杨专用肥10吨,以900元/吨的价格售出;以800元/吨的价格购进北京市碧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精制有机肥10吨,以900元/吨的价格售出,总货值18000元,获利3000元。经依法检验,上述两种肥料为不合格产品。
[2008年6月13日10:19:49]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东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11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20:00]韩斌:十、无棣新宇棉业有限公司使用假冒农药登记证号案
[2008年6月13日10:20:10]韩斌:当事人山东省无棣新宇棉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农药“盲蝽透壳杀”,使用说明上标明的登记证号是伪造的,该农药没有核准农药登记证。 二00八年四月一日被无棣县工商局依法查获。共查获名称为“盲蝽透壳杀”的农药200件,单价200元/件,总货值40000元。
[2008年6月13日10:20:46]韩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无棣县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罚款人民币10500元。
[2008年6月13日10:39:31]黄泽存:农资质量直接关系农民增收,关系农业增产,关系农村发展。特别是在当前正值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农资交易集中,本次发布会提供的大量信息对指导全省广大农民正确购买合格农资商品,搞好农业生产,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希望媒体宣传好、报道好这次发布会的相关内容,为广大农民提供准确权威的信息,指导农民正确购买农资商品,促进全省农业生产。
[2008年6月13日10:39:35]黄泽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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