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何必藏着掖着?
能够公开的却没有公开,不应例外的却成了例外,让公众见识了相关部 门敢于违抗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规、规定的任性,也让人们对其“葫芦里卖 的什么药”疑虑重重。
政务信息公开,本不应藏着掖着,也不应拖着挨着。在 10 月 31 日召开 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 :“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 政务公开就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会议还确定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 实施细则,而这份细则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规定了政务舆情的回应时限。其 中指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几个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并在 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但在现实中,政务不公开的“例外”、公开时间滞后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并 不鲜见。比如,去年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媒体调查发现, 天津市交港局在涉嫌违规批复“瑞海国际”试运营危化品半年、进行部分危 险品储存业务的文件最后,注明“此文件不公开”,让港口管理专家大惑不解。 又如今年 4 月曝出的冒牌乳粉案。案件主要事实早在 2015 年 9 月就由上海市相关部门调查掌握,直到 2016 年 4 月才通过媒体披露。公众因为担心冒牌乳 粉乘机得以扩散,而对相关方面信息公开的迟缓啧有烦言。
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其中许多确实也没有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商业秘密 等不宜公开的因素。能够公开的却没有公开,不应例外的却成了例外,让公众见识了 相关部门敢于违抗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规、规定的任性,也让人们对其“葫芦里卖的 什么药”疑虑重重。一些地方部门的公信力、权威性,因此逐渐流失,掉进“塔西佗 陷阱”的风险越来越大。如果这些地方真的出现“辟谣被当成谣言”“说什么人们都 不信”的“塔西佗陷阱”,板子也只能打到权力部门身上,因为权力失控与社会失控 的先后顺序、因果关系是一目了然的。
政务信息该公开却不公开,原因可以概括为两种 :一种是“心里有鬼”,见不得光 ; 另一种是轻视规矩,无心公开。“心里有鬼”的一种,常常牵扯到有人涉嫌违规甚至 违法,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态度问题或方法问题,而是权力失范问题。对待这一种情况, 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介入。而有些部门轻视政务公开相关法规、规定等规矩 的情况,却涉及更为复杂的因素。比如,有的部门习惯于按老规矩办事,却不习惯于 在“聚光灯”下工作,对政务公开的规定不适应 ;有的对公开的危害估计过大,对公 众要求公开的意愿的强烈程度却估计不足 ;有的对政务公开助推打造透明政府的价值 认识不到位,把政务信息公开当成“自选动作”而非“规定动作”。凡此种种,亟待纠正。
目前,我国关于政务公开的法规、规定构成的制度体系越发健全,关键是要把制 度落到实处,推动相关部门将政务公开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不公开政务信 息涉及违规甚至违法的问题,就应当强化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让政务公开真 正成为不得阳奉阴违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