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平阴基层法院设立“执行专查员”
商报济南消息 昨日,记者获悉,为了攻克执行难,日前济南平阴法院针对案多人少、执行任务繁重的现实,运用“五查”被执行信息的手段,抓住解决执行难的瓶颈,与此同时还在执行局设立了“执行专查员”,从明年开始,将执行调查的环节前置于执行程序开始之初,形成了适合本地特色的固定模式。
据了解,“五查”即查被执行人的“户口和住所地信息、金融机构存款信息、工商税务登记信息、房地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执行案件一经立案,便移交“执行专查员”,对被执行的上述五种信息着手进行调查,发现执行线索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然后由“执行专查员”再移交其他执行人员办理。这样不但杜绝了一人包案、容易产生“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而且避免了执行人员的重复劳动,因为之前执行案件立案后便分散到每个执行人员手中,执行人员根据案件的需要各自到有关部门进行查询,往往出现一个执行人员刚从某一部门离开,又一执行人员到达查询同一被执行人信息的情况,而“执行专查员”的出现将完全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
通讯员 李明君 记者 李世武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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