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山东打出财金协同政策“组合拳”

鲁网9月10日讯(记者 祝令方)9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电动重卡推广应用成果及政策体系构建情况。
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薛军介绍,推动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改革有机结合的重要实践。省财政厅立足财政科学管理,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办好事,围绕“购车减负、充电便捷、延链强链”等方面靶向发力,多渠道筹集资金约32亿元,打好政策“组合拳”,为电动重卡产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聚焦“购车减负”,构建“补贴+减税+贴息+保险”支撑体系,让广大车主“买得起”。为破解电动重卡购置运营成本高的突出问题,省财政统筹好存量和增量政策,真金白银为经营主体降成本、减负担。一是实施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车辆类型,给予每辆最高14万元补贴,可支持全省2万辆国四柴油重卡优先更新为电动重卡。二是实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车船税全部免征的政策,进一步降低购车成本。三是实施购车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更新电动重卡,给予最高2.5个百分点贴息,同时对贷款担保费给予50%补贴,有效减轻车主融资负担。四是实施保险减负政策。通过“保费补贴+超赔补偿+注资引导”综合施策,努力降低车主投保费用,提高保险企业承保积极性。五是降低车辆运营成本。实施电动重卡运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运营企业,给予每家100万元的运营奖励。
聚焦“充电便捷”,构建“专项债+贴息+奖补”支撑体系,让电动重卡“跑得远”。多措并举支持大功率充换电示范站加快布局,织密绿色补能网,解决车主里程和充电“焦虑”。一方面,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沿线大功率充电示范站,优先安排专项债券资金;对其他项目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贴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示范站建设。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每个联合试点县最高奖补4500万元,推动26个试点县普通国省道与高速公路充电高效衔接。
聚焦“延链强链”,丰富“研发补助+技改贴息+基金投资”工具箱,让产业发展“动力强”。省财政立足产业全局,用好相关领域政策资金,推动电动重卡及充换电设施相关产业技术迭代、产能升级。一是支持科技研发。对电动重卡及充换电示范站相关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符合条件的按上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研发补助。二是支持技术改造。对电动重卡相关领域生产制造企业,开展的重大技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引导企业扩产能、优品质。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推动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参股或共同投资方式,已支持电动重卡相关产业项目105个,投资金额124亿元,以市场化方式助力产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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