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拟废止《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公开征民意
5月26日,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对部分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拟对《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xmsyjxm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邮编250100,联系电话0531-87198888,请在信封注明“《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
原标题:我省拟废止《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公开征民意
责任编辑:崔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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