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下放省级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
鲁网1月10日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将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担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事项下放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将积极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进驻大厅。通知要求,自2019年开始,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进驻大厅,实现“只进一扇门”和“一窗受理”。同时,探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部分职责下放。有条件的市可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将工伤认定事项下放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探索实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和再次劳动能力鉴定收取材料环节分别下沉一级。
山东省要求,取消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全面梳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所需证明材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能够内部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张春晓)(完)
责任编辑:徐英淦
- 山东现有存量小型病险水库2022年汛前全面完成除险加固2021-07-21
- 胶东经济圈公共服务一体化持续推进2021-01-20
- 山东首批230人通过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试2020-12-21
- 山东新则颁布!六大方面保障退役军人后续伤残抚恤工作2020-07-24
- 山东伤残抚恤细则出台 等级评定时限压缩一半2020-06-10
- 山东出台意见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优化执业环境2019-12-12
- 山东司法鉴定机构力争2-3年实现服务标准化2019-08-05
- “山东标准”引领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201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