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出台政策鼓励园区服务业发展

2014-12-16 13:57:00 来源:青岛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青岛日报讯 青岛高新区日前出台了鼓励扶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办法,以进一步鼓励生活性服务业项目落户开业,加快完善城区服务功能,实现产城一体。

  办法规定:对购买、租赁商服设施经营生活性服务业,经认定后,可给予经营业户购房、租房资金支持,其中购房项目补贴不超过20万元,租赁项目连续三年给予年度不超过20万元的全额租金;二是对小、中、大型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在开业后,最高可给予60万元装修费用支持;三是鼓励项目规模化发展,从设立起年度营业额达一定规模以上的,予以一定规模奖励资金支持,最高可达80万元;四是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直营连锁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在享受本办法支持外,另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苏志鑫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