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高危行业参加工伤保险
本报济南讯 省政府安委会日前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根据部署,新进、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农民工,必须取得相关培训合格或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我省规定,用人单位是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农民工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农民工因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用人单位应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具备培训能力的应当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对新进、离岗6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农民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农民工,以及从事特种作业的农民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准入考核,取得相关培训合格或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省将在高危行业和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开展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记者 袁 涛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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