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低碳发展规划
青岛日报讯 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日前印发《青岛市低碳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规划提出,我市将把握低碳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努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建设低碳型宜居幸福城市。该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2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增长到3%,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比2010年下降37.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力争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
该规划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要求,根据《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划和指导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而成,主要阐明我市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规划期为2013年至2020年,是指导全市低碳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低碳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2%。能效评价、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能源管理等低碳服务业初具规模。到2020年,形成低碳产业聚集区,构筑低碳产业体系,低碳产业在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大大提升,开发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产生一批国际知名的低碳品牌。
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5年,初步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和核查体系,筹建区域性碳排放交易市场。到2020年,建立促进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和长效运行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低碳政策体系,包括政府决策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资金流转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市民参与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等。建成区域碳排放交易中心。
低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到2015年,低碳技术应用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低碳意识大大增强,形成促进低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20年,通过低碳试验试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区、市、乡镇、园区、企业和社区。基本形成低碳发展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发展方式,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形成富有特色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率先建成我国低碳发展的先行区、绿色发展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