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教育等16项收费年底前放开

2014-09-18 11:30:00 来源:生活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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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到,今年年底前,山东将放开省管电信业务等6大类约16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专家表示,从垄断到市场调节,价格改革初期,短期由于竞争不够,难免价格上升,但是市场经济的逻辑就是,哪里有钱哪里有企业,高利润谁都愿意抢,长期竞争下来,价格就会下降。

  方案要求,山东省将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凡是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重要基础产业和服务业领域价格的竞争性环节价格交由市场决定,暂不具备条件放开的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形成,价格更加合理、有效、灵敏地引导市场配置资源。根据市场发育状况,结合价格改革进程,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根据方案,山东将出台相应价格规范性文件,今年年底前先行放开6大类约16项价格,出台相应价格规范性文件,包括:商品价格、重要基础服务收费、房地产相关服务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和中介服务收费。

  其中,以教育收费为例,目前包括山大、山财大、济南大学等众多不同层次的高校,都有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模式,而具体的学费标准,通常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标准执行,几所学校招生的收费标准基本一致。而一旦放开这一限制之后,很可能办学层次高、社会口碑好的学校,学费会出现一定的上浮,而那些口碑一般的学校,学费则会出现一定的下滑。

  价格取消一定的限制后,短期内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不少市民担心,像一些原本垄断的业务,如果放开监管,是否会出现?放开价格是否意味着涨价?

  对此,经济学博士王会宗表示,价格改革存在着必要性,资源价格改革主要问题还是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一旦市场全面放开,稀缺资源、能源领域的涨价肯定是有的,但市场是存有竞争性的,很多资源不会轻易涨价。

  他认为,价格改革初期,短期由于竞争不够,难免价格上升,但是市场经济的逻辑就是哪里有钱哪里有企业,高利润谁都愿意抢,长期竞争下来,价格就会下降。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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